第(2/3)页 孔乙己,苦读半生,热衷科举,在“四书”、“五经”中耗掉了年华,落到即将求乞的境地,也死不回头。在咸亨酒店,他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却站着喝酒的人。 即便已经成为了所有人眼中的笑柄,可是依旧不愿意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 哪怕这个长衫看起来已经无法入眼。 百无一用是书生,尤其是这种科举不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落魄书生。 不知是出于傲气还是不通俗物,孔乙己养成懒惰的恶习,不会营生。 为了活下去,坐着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时常被人打。 即使落到被打折腿的惨境,他还要用手慢慢地走到酒店去喝酒。 后来吃了熊心豹子胆偷到了丁举人家中,然后被打断了腿,慢慢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中。 孔乙己留给众人最后的印象是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 说不出的凄凉和落魄,但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同情。 孔乙己的心愿:暴富…… 接收完剧情和任务,笙歌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呵呵哒。 暴富…… 这还真是一个简单而又朴实的愿望啊。 嗯,谁不想暴富…… 笙歌听着耳边嘀嗒嘀嗒落下的雨滴声,心越来越凉,怎么个暴富法子呢? 打家劫舍算不算? 再怎么说她曾经也也是做过土匪头子老师的人…… 说真的,笙歌真的不知道该对孔乙己作何评价。 若是看结局,他确实是可怜的,只是这份可怜,究竟多少是孔乙己自己造成的。 当初在中学学习《孔乙己》时,她印象最深的就是孔乙己教学茴香以及伸手捂着盘子生怕孩童抢完所有茴香豆的形象。 记得那个时候老师还让人总结孔乙己的人物形象,她很逗比的说了句三无男人。 没钱没房没老婆…… 嗯,当时她的话音落下,响起的便是哄堂大笑。 记忆犹新啊。 说到底,孔乙己还是既可笑又可悲啊。 咦,她是不是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笙歌凝眉,总觉得自己好似忽略了些东西。 咸亨酒店…… 这是整篇故事里贯穿全文的地点,嬉笑怒骂,人生百态,甚至是麻木冷漠。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