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变革-《C级混血种被迫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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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上班族吧,被无良老板压榨到五六十岁,在秃顶或猝死前及时跑路。”

    “20岁前,我最大的梦想,是在巴黎开自己的画展。不依靠家族的支持,做一个温饱有余的画家,环游世界。

    我的祖父是和校长一代的屠龙者,他脾气孤僻又暴躁,总喜欢一个人挥剑。父亲是经商的天才,血统上则没什么优势。

    家族对我并无太高的期望,支持我去艺术学院学习。但命运总爱开玩笑,不是吗?”

    罗隐知晓洛朗家族的变故。老洛朗意外丧生,对外称空难。家族的重压全部落在了那个想成为画家的少女肩上。

    “校长他了解艺术,也热爱艺术,发于真心。他最爱的是雷诺阿,我喜欢达利。

    十几岁时,我们在巴黎的画展上相遇,他牵着我,为我介绍那些色彩烂漫的画作。校长他用校董会的资金拍下了雷诺阿的《小艾琳》,作为我的成年礼礼物。”

    伊丽莎白回忆着自己的少女时期,嘴角微弯。

    如果早一个世纪遇到昂热,她说不定会喜欢上这个来自英国的穷小子。如今,昂热则是她的朋友,和半个父亲。

    “所以我始终支持校长。他追求的那个没有龙类的世界,也是我脑海中常常浮现的幻梦。

    我们不必被这宿命所缠绕,或许会在巴黎某个不知名的画廊相遇,沉浸在绚烂的海洋中。”

    罗隐的目光有些偏转,欲言又止。

    最终,他牵起伊丽莎白的右手,致以蜻蜓点水般的吻手礼。

    “预祝我们合作愉快。”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念,由这信念延伸出他的道路。

    只有自己能看清道路尽头,他所追求的目标,并一以贯之。

    希望他们能同行得长久一些吧。伊丽莎白,似乎是个有力的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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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6日(入侵前一个月)深夜,洪都拉斯,圣佩德罗苏拉。

    阮靠在无人踏足的巷子角落,身旁传来垃圾堆难闻的泔水味。

    他的腹部,一块长条的菱形玻璃深入其中,切开了阮的肾脏。他快死了。

    “洪都拉斯”,在西班牙语中名为无底深渊,由哥伦布命名。

    很快,他也将葬身于这片深渊。他身上只剩下200伦皮拉,存的不少钱还留在出租屋里,但他的家已经被砸得粉碎了。

    洪都拉斯的亚裔占比不到千分之五,他在这个拉美裔占据主流的国家中,处于绝对的边缘人群。

    来自越南的父亲早已不明下落,母亲则死于艾滋。艾滋的阻断药太过昂贵,母亲的工资光是养活四个子女就已见底。

    失血过多让阮的眼前涌现着童年时的幻觉。那时他还与哥哥和两个妹妹住在一起,还能勉强继续学业,不必加入他最厌恶的黑帮。

    在帮派里,阮只是让同伴们称呼他为“阮”。因为他不喜欢自己玩笑般的名字,“西雅图”。

    他不曾去过那个城市,甚至不曾在电视上看到几次西雅图的景象。正如他的哥哥妹妹,没去过底特律,亚特兰大和洛杉矶。

    阮记得,母亲让他们离开这里。一定要努力存钱,存够钱去那座城市,过上更好的生活。

    离开这片深渊,远离无休止的暴力犯罪,远离黑帮、白粉、腐败、仇杀,不要再陷在这里。

    也不知他下辈子能否去到西雅图。

    阮的眼前,出现了一个身材瘦削的亚洲人。他看不清对方的模样,但却能感受到一股肃穆如神的威严。

    派黄种人天使来接走他,上帝真贴心啊。

    “睁眼,看着我的眼睛!”

    李雾月的声音,如同雷霆在阮的脑海中轰响。

    血系结罗的领域覆盖了整个洪都拉斯,李雾月找到了这片土地上所有的血裔。

    “告诉我你的名字。”

    “阮,西雅图·阮。”

    “从今天起,你叫阮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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