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至于这一点钱,对精灵王族这种狗大户不算什么。 等到萨古纳尔离开,菲斯特将金色指环交给吉娜。 这些钱他暂时没处用。 系统空间近乎无限,也不需要储物戒指。 于是决定交给导师,让她支配这笔财富。 以改善两母女的生活。 吉娜非常感动,眼眶一下红了。 不过说什么也不肯收。 最终他好说歹说,吉娜这才答应用这笔钱以菲斯特名义购买商铺,用于出租。 并且视情况支取一部分租金,用以对芬娜的培养。 这个安排,皆大欢喜。 马上一战,就要爆发。 兽人入侵,正是扬名立万的好时机,菲斯特自然不可能窝在达拉然。 根本没时间用这笔钱进行实验或是投资。 因此购买房产就成了最好选择。 而未来达拉然浮空城的特性,决定了其将长期作为时代的中心与英雄的舞台。 可以想见,房价只会一路上涨。 长期持有,稳赚不赔。 另外他已跟随导师两年,对方一直对他倾囊相授。 生活中也对他很照顾。 菲斯特早就想找机会报答导师。 想来有了这笔租金,吉娜母女的生活会宽裕许多。 芬娜应该不至于再成为骑士了。 菲斯特十分清楚,女孩的资质不错,有机会成为一个优秀的施法者。 既然如此,傻子才放弃法爷、选择战孙。 随后菲斯特辞别吉娜母女,前往商业区。 他本想用身上的钱换一身行头。 不过走到一半,直接转道去往鲁因广场。 原因是菲斯特想到自己是去当学徒的,而麦迪文出了名的不修边幅。 穿的寒酸一点,说不定反倒能投其所好。 就算不行,至少也不会将‘我有大笔不明收入’写在脸上。 至于为什么不先休息一下再去地址报到。 菲斯特是一个很有行动力的人。 一遭做出决定,便想立刻完成。 鲁因广场74号在市中心庞大的建筑群都算宏大的。 尽管屋宇保养的不错,不过能够明显看出年代感。 菲斯特心念电转,顿时猜出主人的根脚。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