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有句话秦构深以为然,“任何在我出生时已经有的科技都是稀松平常的世界本来秩序的一部分。 任何在我15-35岁之间诞生的科技都是将会改变世界的gm性产物。 任何在我35岁之后诞生的科技都是违反自然规律要遭天谴的。” 这句话放在改革上依然极为恰当,这段时间秦构已经知道新党官员搞出来这个法司只是为了给党争服务,只是想用法司之权限制王安石那群学生的权利。 至于限制自己的权利,他们根本想都没有想过,在人治社会里,他们根本就没有把法律看得太重。 不过因为秦构自己的脑补,把那些官员的本意给想歪了,虽然想歪了,但结果却很好。 他都那么重视这法,法的地位自然就会高到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程度,那些官员要是突然发现自己想干些什么事的时候,会被各种条条框框束缚住,估计都很不适应。 并且他也发现自己要是用这法司干点什么事,加点私货进去,既不拉仇恨,也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况且现在王安石和新党的党争战场,已经转移到了法司中,双方都想用各种规矩把对方束缚住。 在快速推进大乾法治建设的同时,也正方便秦构浑水摸鱼。 他不仅是在双方在限制对方权利的时候偷偷加料,还乘机对民间风气下手。 在律法里明确规定保证女性的财产,也就是让嫁人后的女性不仅可以支配自己的嫁妆,她们今后自己做工获得的收益,那也是她们自己的,不是夫家的,夫家想休妻,也不能随便赶女方净身出户。 这还是小打小闹,他还乘机加了一些更猛的料,立法保障长工有权终止各类长约,主动结清工钱脱离主家的权利。 因为大乾不允许蓄奴,那些豪商们控制自己手下的方法就是签霸王合同一类的长约,借此控制自己手下掌柜之类的亲信。 秦构搞出来这些法律先进吗?那当然先进,不过他这已经不是把步子迈得有多大了,而是直接在跳跃式前进,一出问题也就是大问题。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