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这就是野人部落了,看起来‘人丁兴旺’呀。”邓世安举着望远镜说道。 只见不远处一个小型部落,有圆有方的茅草屋建筑,中央还有不少篝火,渺渺熏烟。偶尔能看见不少野人穿着芭蕉叶以及草织衣物,相聚在一起。 眼前野人比台湾的生番还要古老,落后,人种更加矮小。 “对付这些部落应该不需要太费劲。”拓玛斯认为这种部落太弱小了。完全就不是卑南人(平埔人的部族之一)的对手。 要是野人不使用带毒的武器,十个卑南人就能将整个部落拿下。 “还是小心一些为妙,他们的毒箭太厉害了。”邓世安可不想在这小事上浪费太多人力,后续还要开疆拓土呢。 每个人弥足珍贵,特别是手下的士兵,多一个人多一份战力。 他们观察一会,开始布置包围圈,准备以突袭的方式拿下这个部落,尽量减少敌我伤亡。 眼前部落三百多口人,确实绝大部分都为妇女和儿童,男性的占比可能不到五十多人。 估计上了十四岁就为成年人,随后进行部落的狩猎活动,能活下来不多。 这种部落能够生存到现在,主要是依靠着女性不断生育,来减少部落损失的人口。 此时部落之中,野人也是一阵失落的吃着水果以及猎物。 整个部落在那次的偷袭中,死了好几位成员,这算是部落的重大伤亡事件。 但现在并不是部落首领哀伤的时候。 在茂密的丛林之间,各种凶兽,以及其他部落会摧毁懦弱和犹豫的部落。 这里可是要遵循丛林法则,强者为王,败者为奴。 不过部落首领最为考虑的是,是否要把部落迁移到其他地方? 因为他隐约感觉敌人太强大了,特别是手中的武器,能发出巨大的响声,仿佛闪电的咆哮一般,让不少的族人心惊胆寒。 并且根据几天的观察,这些海外来的古怪人,人数非常庞大,比他部落的人口还要多太多,若是双方继续你死我活,感觉自己比较吃亏。 部落首领正在为此忧愁之际,突然一个野人大声地喊了起来:“@#¥%!”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