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章:入围-《你不要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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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开始看起这份名叫《血字的研究》的稿子来。

    这个作品视角十分奇怪,因为它是以一个叫做华生的人为视角展开的,但是华生明显就是一个旁观者,故事的主角名叫夏洛克!

    时间开头是1878年,华生参加战役受伤,因为花钱大手大脚导致生活困窘,不得不准备找个便宜点的乡下房子来修养身体。

    恰巧,他通过朋友知道有一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人也正在找住处结果两个好基友一见如故,一啪即合,一起住进了贝克街221b号寓所。

    这篇稿子剧情展开得很慢,前奏很长,剧情慢慢展开,福尔摩斯告诉华生,他其实是一个咨询侦探。

    其实说来,约翰都觉得没脸见人,因为在这之前他一直认为华生再是这本书的主角,以华生的视角,来写好基友福尔摩斯身边发生的事情,这样的写作手法,简直颠覆了约翰的认知。

    但是这样写阅读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违和感,很快这篇稿子就引起了约翰的兴趣。又看了一章,果然如此,喜闻乐见的破案情节终于出现了,有人请求福尔摩斯帮助,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

    案件的开始,是在一座无人居住的空房子里发现一具没有外伤的尸体。死者是个米国人,而案发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

    这个时候约翰才意识到,稿子的名字《血字研究》大概指的就是这个用鲜血写的字母,通过对它进行推理破案,有些新意,但是并不是太过惊艳!

    除了这个血字,另外还有人在现场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书上线索都交代的很清楚,而经过主角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最后终于找到了凶手,和约翰猜测的不错。

    不过看完这部《血字研究》,约翰却犯了难了,这个故事背景放在西方,案件处理还不错,人物塑造也十分新颖,视角也很独特,但是,他却总感觉这其中少了点东西。

    突然,约翰灵机一动,然后又翻了几页稿子,他终于知道缺少的感觉是什么,意犹未尽,没错,就是意犹未尽!

    这就像很多警匪电影,刚开始总会交代一些故事背景,人物之类的,然后捉几个小毛贼展现一下主角的神勇,到了中期才会接手大案子,让故事推向一个高潮。

    而这个血字的研究也是如此的,故事明显没讲完,这个小案子压根就不算太过出色,只是交代了一些故事的背景和人物,真正精彩的地方还在后面呢!

    想到这里,约翰几乎完全可以确定了,这个人他是要写一部系列小说,这部《血字研究》,只是这个侦探小说系列的开篇!!

    因为在开头对福尔摩斯、华生的介绍篇幅实在是太多个,如果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这就很不正常了,只有系列小说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这样的开篇的确很厉害,不过剧情一般,勉强够到优秀的及格线,一上来就敢这么玩,难道就不怕开始就被淘汰,导致后面的精彩无缘面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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