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蛮荒法则-《旅法师之我的位面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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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小山其实有点过分,其实就是一个土坡,换成地球的高度的话不会超过二十米。不过虽然不高,但是它却显得陡峭险峻。这座孤零零的土坡周围树林要茂密的多,已经不是刚才那种稀疏的树林了。
就在张成打量着四周的时候,他听到脚步声。那是人类的双脚踩在雪地里才会发出的窸窣声响。声响来自四面八方,因为一转眼之间,四周冒出身影来。十八九个人从四面八方,包围住了张成和虎臣两个。
这些人衣着打扮非常吻合“野人”这个词的本意。感觉就是各种零散的毛皮或者布料披挂在身上。他们手中拿着长矛等武器,面带不善之色,简陋的衣物上能看到很多战斗的痕迹。
很显然,这就是被摧毁的小村的幸存者。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在那场犬戎袭击的战斗中得以逃生——他们在数量上,装备上,以及天赋力量上都比犬戎逊色,又没有魔法支援,从这一点来说,被击败也是理所当然的,能够逃生就说明他们素质不错。
张成环视一下四周,肚子里考虑着要怎么开口。村子已经被烧掉了,冬季还很漫长。而哪怕冬季结束了,要等到收获的秋天依然太过于长远了。事实上,张成很清楚,如果自己就这样离开,这些人估计都活不到明年冬天。只要他们是普通的野人,那就八九不离十。
“把衣服脱掉!”领头的那个野人头目突然主动开口。张成看向对方,注意到有点和他预想中的不太一样。这个头目的眼中不是想象中的恐惧和不安,而是贪婪。
这个肥美的猎物让他欢喜得几乎要发抖了。这完全可以弥补犬戎袭击而来的损失。
他环顾一下四周,却只见这些野人都是一样的神情。他们没有因为被犬戎袭击而失去家园以及部分同伴而不安,愤怒,恐惧,警惕……至少张成几乎感受不到这些情绪。相反,他只感受到了恶意和贪婪。他的目光停留在这些人的武器上……这是青铜的长矛和长戈,还有剑和短戈。虽然衣着很差劲,但他们的武器在这个时代确实堪称不错,够得上“精良”了。
话说张成和虎臣的打扮确实很醒目。虎臣一身皮革甲胄,外罩一件毛皮外套,手持一根长矛,一看就知道是护卫。张成则穿戴着这个年代华丽的锦绣衣服,同样穿着毛皮外套,腰中佩着一把剑,典型的士人打扮。虽然傻瓜也明白这架势这两个人不是敌人,甚至可能是来援助的,但是他们随身的这些衣物可比“帮助”贵重得多!
护卫还好,那个士人身上的毛皮外套……那是昂贵的貂裘!哪怕隔着老远都能看出那种材质,那种毛皮色泽,那种细微的缝纫工艺……若非害怕战斗弄破这件衣服,他们早就动手了。这件衣服要是拿出去卖,至少够他们全体吃一年的!
他们的眼光很正确。这件衣服是放在地球上商场换季打折后依然标价1200元的貂皮大衣。
张成不敢置信的一次次的重复确认,但最后还是失望了,这些人眼中真的只有贪婪和恶意。
不过也许张成真的打量太久时间了,突然之间,虎臣身后一人暴起,长矛刺向虎臣后背。普通的皮革甲胄虽然轻便,但防御力并不高。这突如其来的背后一击如果刺中的,皮革甲胄是挡不住的。当然,这一击根本连皮甲都没碰上,就被一个看不见的墙壁挡了下来。
“虎臣,”张成叹了口气。“干掉他们!”蛮荒世界的规矩果然不一样啊。那就按规矩来吧。
听到张成的命令,虎臣笑了起来。他的头在笑容中变形,从人类的头部变成了一颗有着满口獠牙和斑斓毛皮的虎头。
“虎方!”过了好一阵子,领头那个人才回过神来!一瞬间难以形容的恐惧压倒了一切。虎方是什么?那是暴烈好战,嗜血残忍,最重要的是对人类而言压倒性强大的生物。他想转身,想要逃跑,但是已经来不及。擒贼先擒王,虎方轻轻一跃就已经跳过了彼此之间至少五米的间隔,手中长矛锋刃在空气中划出一条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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