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会烧菜的男人最帅?-《天庭最强散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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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天品!!!”

    等待老马点评的众人,都大吃一惊。

    全省公认做这道菜最好的就是锦宝堂的主厨王志强,也可以说是全国名菜,许多人都特意慕名而来。

    这个年轻人亲自上手,复制了一道松露鲍鱼红烧肉,不仅超越王志强的水准,还得到了老马所谓“天品”的称赞!!!

    不管是跟这个年轻人一起来的大美女,还是王志强,都属于当事人,他们的反应和评价,都不够公正。

    而老马,是真正的第三方。

    省城里知名的吃客,没有不知道老马的。这个老马,并非出生于富贵之家,但他有一个特点,就是爱吃,于是这么多年,吃出了名气,吃出了威望。

    并且,在吃货这条路上,他坚持信念,紧守原则,好吃就是好吃,不好吃就是不好吃。

    在去年的一档综艺节目里,他品尝一个大明星做的菜,直接点评说猪都不会吃,让那个明星完全下不来台!

    在省城,只要老马说这道菜不错,相应的饭店,生意都要兴隆几分!简直就是省城本地的米其林美食评分机构!

    “软糯香甜,连山跨海。吃这一块,此生不悔啊!”老马点评说道。

    “不对!这肯定不对!”

    王志强大叫。

    一定是偷偷用了什么特殊的香料,怎么可能比他最拿手的好菜,做的还好吃!

    他15岁开始学厨艺,18岁从学徒正式转为掌勺,打熬20多年,才终于成为名店主厨。

    这年轻人,也就20岁左右,怎么可能……做出一道菜,还胜过他的水准!!!

    然而,现在没有人关注他。

    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老马切掉一小块,还剩下接近一半的红烧肉。

    什么叫“连山跨海”……

    就是说,山珍松露和海味鲍鱼的精妙滋味,一滴不剩,都被转移到红烧肉里。

    吃这一块红烧肉,就好像吃遍了全天下的美味!

    “嗳……我吃了!”

    看到有人趁乱要来抢这块红烧肉,老马举起盘子,仰头一下,直接把剩下的红烧肉也吞了!

    他这放浪不羁的样子,颇有名士风流的意味!

    “唉!!!!”

    身边的这些人,没有抢到这一块红烧肉,气的直跺脚。

    “肯定是用了什么特殊的香料!苦练这一道菜,就是为了抢我这个主厨的位子吧!”王志强的自信心在崩溃的边缘,大喊大叫。

    他跟饭店之间,因为辞职的事情,拉扯了一周的时间,原来饭店也没闲着,偷偷找了顶替的人选,特意来演上这一出!

    “一会儿再跟你算账。”

    李枫点点王志强,用凉水冲了一下手掌,再拿起刀。

    “啊?他还要做菜?”

    “这又是什么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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