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一九八七,企业家年代-《重生1977年从知青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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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打架,我们打双截龙,是不是,无为?”

    “爸爸,阿德勒说得对。”

    两小一离开,斯嘉丽就走到南易边上,亲了亲南易,“我明天飞温哥华。”

    “喔,你是不是该换飞机了,我看湾流4的性能已经有保障了。”

    “你换不换?”

    “我飞的少,飞机性能保持的很好,等等再说。”南易手往背后一伸,拿过一杯水喝了一口。

    “嗯哼,我们是不是再要个孩子?”

    “可以考虑,不过晚两年,我希望下一个孩子在九十年代出生,最好是女儿。”

    “可以。”斯嘉丽应了一声,说道:“雷诺呢?”

    “早上我给他放假了,今天晚饭我做。”

    “我帮你。”

    两人合作,弄了一桌中西合璧的吃食。

    菲力牛排配酸辣土豆丝,再抹上一点西红柿炒蛋,饭后甜点来上一小碗甜汤圆,也别有一番风味。

    ……

    诰日。

    斯嘉丽飞温哥华,已经做了将近两年奶爸,深居简出的南易飞往香塂,和他同行的还有两件黑心棉做的棉袄。

    “喂喂喂,大声点,听唔到。”

    “几多?八万吨?”

    把棉袄存放在深水湾,南易自己一个人到了羊城。

    在中山四路繁华的街口下车,南易从军挎里摸出一个“大哥大”,旋开上面的天线,把大哥大塞到嘴边,咕嘟咕嘟喝了几口水。

    1986年,邮电部确定京城、沪海、羊城3个城市先期引进无线移动电话系统,羊城的动作最快,大哥大已经卖出去不少,沪海的动作也不慢,马上就要开始发售。

    京城动作最慢,听说还在调试当中,估计等到发售要到明年。

    羊城的大哥大发售的那天,文昌围完小集团的大哥大水壶同步上市,南易手里的这个就是高端版本,和羊城售卖的大哥大外型别无二致。

    把天线旋回去,大哥大塞回军挎里,南易看着街上有十几个人在用“大哥大”通话,心里就是一阵暗乐。

    “笑什么呢?”

    忽然,一个戴着墨镜的女孩来到南易身边,抱住南易的胳膊问道。

    “不要拉拉扯扯,你现在已经是明星了,小心传出绯闻。”

    “什么明星,我只是演了两个小配角,谁会认识我。”阮梅嘟嘟嘴说道:“你说好上个月回来的,怎么晚了一个月?”

    “我要看美剧,《成长的烦恼》、《第二次机会》都很好看,特别是《第二次机会》,剧中主人公叫沙兹·拉塞尔,拉塞尔2011年死亡后,发现自己没有资格去天堂或地狱,于是他只能返回自己年轻的时候重新活一次。

    拉塞尔在等待圣彼得对其一生成就进行评判,以决定其下地狱还是上天堂时,卡扎非竟然排在拉塞尔的前面。

    这个剧里说,卡扎非的死亡时间是2011年7月29日。”

    “嗯?卡扎非是谁?”

    “呵呵,没谁。”南易笑了笑说道:“先陪我去报刊亭买几份报纸,下午你还有课吗?”

    “没事的,老师知道我快出国了,不会管我太严。”

    “调皮。”

    “你还说我,你居然为了看电视剧晚回来一个月,我要罚你。”

    “怎么罚?”

    “嗯…我还没想好,以后再说,你欠我一次。”

    “好,我欠你一次。”

    南易笑了笑,抻了抻手臂,方便阮梅挽着他的手臂。

    阮梅莞尔一笑,挽上南易的手臂,带着他往前走,两个人穿梭进人群里,南易的目光不时的从行人身上飘过,先是头发,二看衣服,然后到鞋面的位置收回。

    正值夏初,衣服和前两年的区别并不大,倒是鞋子的变化很大,穿皮鞋的人越来越多,款式很丰富,只是有的看着皮面还很新,可表面的褶皱已经非常明显。

    年轻人脚上大多蹬着一双白球鞋,有前两年南易见过的款式,也有他没见过的。

    甚至他还见到了正宗的少林鞋,只是很可惜少林鞋虽然正宗,但不是他记忆中的“少林鞋”。南易记忆中的少林鞋,应该是鞋头和猪鼻子一样往上翘,风格上更偏向后世的运动鞋。

    找到一个报刊亭,南易把所有的报纸和杂志都买了一份,交给虎崽拿着,他和阮梅两个人继续往前逛,不知不觉拐进了文德路,接着又走进了文明路。

    挽着南易的阮梅兴致盎然,仿佛见到什么都新鲜,有点诧异的南易就询问道:“在羊城呆了两年,你还没逛腻?”

    “平时我都呆在学校,周末放假我就回东湖新村,不然就回香塂,平时很少出来逛,我乖不乖?”

    南易捏了捏阮梅的鼻子,赞道:“真乖!”

    “哎呀,不要捏我鼻子。”阮梅把南易的手拍开,抽了两下鼻子说道:“我闻到烧鸡的味道。”

    “不用闻,用看的就行了。”

    南易指着两人前方一个和报刊亭看起来差不多的路边档,上面有块牌子,贴着金黄色的字——左边上下两行“七十年歷史,馳名省港澳”,右边“周生記太爺雞”。

    “喔,原来是太爷鸡啊,以前很有名气。”

    “你知道?”南易诧异的问道。

    “我当然知道啦,听我妈咪讲,我爹哋以前就在六国饭店当过侍应生,太爷鸡是六国饭店的招牌菜。”阮梅说着,忽然狡黠的问道:“你知道为什么叫太爷鸡吗?”

    南易摇摇头,说道:“不知道。”

    “因为发明这个鸡做法的人当初是一位县太爷,和我一样也姓周,叫周桂生。”

    “和你家有亲戚关系?”

    “哪有,周桂生不是粤省人。”

    “喔,要不要买一只尝尝?”

    “不要,今天就逛街。”阮梅摇摇头。

    “往江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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