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真定城外,林朝骑着一匹棕色马,正在与荀谌谈笑风生。 只是他负责谈笑,荀谌负责木然点头,然后听着野外唰唰而过的风声…… 林朝深知自己是个弱鸡,所以挑选马匹的时候,并没有选能出风头的白马,红马,高头大马,那样在战场上被射的风险太高。 有道是射人先射马,骂人先骂娘,没有对应的实力却非要出风头,下场只能是死得很惨。 深谙苟道的林朝选了一匹灰棕色的普通马匹,混在了军队最中间。 内有典韦守护,外有数千士兵围着,安全程度堪称顶级。 “友若兄,此去随玄德公建功立业,岂不快哉!”林朝笑道。 才这么半天的功夫,林朝对荀谌的称呼已经从荀先生变成了友若兄。 荀谌闻言,勉强对林朝露出一丝笑容,比哭还难看。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只在真定停留了数日,怎么就要跟着刘备去北上讨贼了。 原来那日由林朝所写,刘备上奏给刘焉奏表中,大书特书刘备对朝廷的忠诚,并且表示不日将北上征讨张纯。 而在最后的地方,话锋一转,表示刘焉若是不信,可令前来视察的上使监军,一同北上讨贼。 刘焉接到这封书信后,大喜过望! 只要他刘备愿意去讨伐张纯,这些小事都好说。 更何况荀谌是自己派去的,有他随军出征,更能时刻向自己传递刘备的动向,此百利而无一害。当下大手一挥,便准了刘备的请求。 于是,就有了林朝上午当众念出的调令。 荀谌听完之后,的确很郁闷。 这种郁闷就好比你本来只是去隔壁县城出差几天,结果却变成了去千里迢迢的地方打仗! 刘使君误我啊!荀谌心中悲叹道。 倒不是害怕打仗,而是刘焉做出这个决定之前,根本没通知他,这导致他有种自己被卖了的感觉。 有了使君钧命,此番想跑也跑不了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