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最后张邈笑道:“子初有何佳作,不妨让我等欣赏一番。” “那是自然!” 这一刻,林朝很是膨胀。 只见他望着曹操,口中轻吟道: “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 初期会酸枣,乃心在雒阳!” 众人本以为林朝要整什么烂活,谁知听他吟出的内容,竟丝毫不落俗套,更是与如今的情景颇为契合! 可就是……太短了吧! 刘备听完,愣了片刻,见林朝没了下文,不禁开口问道:“没了?” “没了。” 林朝摊手对众人笑道。 众人:…… “无妨,无妨,虽只有短短四句,但足可传世!” 张邈笑着夸赞道。最基本的鉴赏能力,他还是有的。 闻言,曹操也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他本就是诗赋大家,自然能看得出这四句的妙处。 只是这诗……为何自己感觉这么熟悉呢。 这风格,倒是与自己颇为契合。 对于张邈的夸奖,林朝坦然受之,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 废话,当然能传世了! 这原本可是曹操的名作,蒿里行。 没错,我就是要当你曹操的面盗你的诗! 穿越不做文抄公,简直该天打雷劈! 自穿越以来,林朝就一直过把才子的瘾。只是这个时代武德太过充沛,柔弱公子不吃香,林朝一直没找到机会输出自己腹中的存货。 直到今日,才有机会当着曹操的面,光明正大的把他的诗吟了出来,并将其染上了自己的颜色。 甚爽! 至于为何不盗一整首? 因为曹操下一句写的是: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 这一句,绝对不能在这种场合说出来,不然可能会被别人当成董卓的奸细。 众人又谈笑了片刻后,三家合兵一处,齐头并进,一起向酸枣进发。 临行之前,刘备还低声对林朝说道:“想不到子初于诗赋一道,也有如此高的造诣。为何以前不见佳作传出?” 奈何刘备没文化,当年跟着卢植读书也不好好学,整天就知道召集一帮小伙伴遛狗斗鸡,还喜欢穿好看的衣服。 更是随身佩戴两把剑,看谁不爽就砍谁! 兴致来时,便召集大家吃席,喝醉后就接着奏乐接着舞…… 所以,刘备压根不知道林朝刚才那首诗好在哪里。 不过大名士张邈都说好,那想来肯定是极好的。 听了刘备的问题,林朝正色道:“玄德公,诗赋乃小道,不必费心思精研。如此乱世,匡扶天下才是大道!若非今日兴致所致,朝绝不作诗。以后,恐怕也不会再作诗了!” “为何?子初如此才华,岂不白白浪费!”刘备不解道。 林朝脸色愈发严肃起来,冲刘备郑重一礼道:“玄德公,朝方才已经说了。如今乱世,朝哪有心情作诗。除非有朝一日,天下得以太平,朝解甲归田,安居故里时,兴许还会有兴致把玩此道。” 闻言,刘备顿时面露羞愧之色。 “子初说得是,某惭愧!” 另一边,曹操却悄悄走到了赵云面前,面带笑容地拱手道: “敢问将军,高姓大名?”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