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麻烦上身-《我当的哥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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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眼前这种情况,事不关己赶紧走人才是他的正常反应。
可杨瑞不仅拉着这人跑了,还利用卡宴极佳的性能,极限提速下让后面追过来的人只能隐约看到它的尾灯。
“要不是你,我那天真的可能被废了。”
“我是怕你真死车上!”
在市区开车,一般四十迈的速度就已经很快了,若是夜间车少,上六十那绝对称得上“风驰电掣”,可杨瑞却是飚到了一百多,在极短的时间里就远离了事发地。
车子以百公里的时速飚出几公里直到七拐八绕,到绍兴路和辽阳路路口的时候杨瑞才把车速给降了下来。
从他说有人“砍他”的时候,杨瑞就知道自己沾上麻烦了。如果不赶紧跑,哪怕在耽搁几秒钟被人记下车号后续也存在着麻烦的隐患。
如果他不跑,任由那些没见到的人追出来,他也真的怕车上这货不下车。
不管是他死在车上还是那帮人迁怒到自己和车子都不是杨瑞能承担的后果。
所以,杨瑞在短短的一瞬间就分析出了利弊,油门踩到底赶紧跑他娘的才是最佳的选择!
“下车!”
在辽阳路上找了个能停车的地儿,惊魂稍定的杨瑞铁青着一张脸说道。
这一次,他完全是遭了池鱼之殃,在自己根本没有准备的前提下就被架到了火上烤,换了谁也不可能有好脸色。
那青年惨白着一张脸,额头的汗水还在涔涔而下,冲杨瑞龇牙一笑,伸出手给杨瑞看,边说:“伙计,能不能送我去医院。”
“操!”
杨瑞直感觉头皮都要炸裂了。这会儿才看清他的小腹处一片殷红!还有鲜血缓缓地往外渗。
这货居然受伤了!
看他满手的鲜血,也不知道伤的怎么样。
“挨了一刀。麻烦你了。”
说到这里,那青年的语速慢了下来,显得有气无力。
人在遇到危险时,肾上腺素大量分泌可以极大地激发人体潜能,或许这就是这货跑的如此之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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