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理论-《小僧一心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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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辩论已到了最激烈处!

    可远主持还在坚持。

    他道:“法当无论贵贱。”

    金光寺高僧笑问:“佛分阶级,何况人乎?”

    今天说了这样多,他们讨论的本质,其实便是应不应该将人分为三六九等。

    按金光寺所言,北方乃佛传法之地,草原人天生便更有‘灵性’,乃第一等人。

    第一等人主要为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

    主教育,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越往南来,便是草原各族部落,此乃次一等人(第二等人)。

    第二等人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是第一等人思想的受众。

    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第一等人生生世世。

    之后便是中原百姓,为第三等人。

    第三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主商业,可做百事,也可耕种。

    然后是山越苗疆,此为第四等人。

    他们伺候用餐、做饭,是高级佣人和工匠。

    最后,远离中原之民,最下,不算人。

    等级世袭,不易更改。

    不同等级之人,不可通婚,违者重则肉刑,轻则罚款,并取消当前等级。

    此后等级分明,阶级固化。

    上等人统御万民。

    中等人安居乐业。

    下等人服务奉献。

    是以开万事之基。

    这便是为北蛮的行政纲领,有了理论依据。

    如若给北蛮做成,短时间看,百姓有衣有食,富商财米满仓,各部落跑马圈地,皇族与贵族统御万千。

    的确能缓解北蛮与中原之间的民族矛盾。

    将社会主要矛盾,变为各等级之间的对立。

    巩固统治同时,增强社会活性。

    在农业社会…...百姓才不在乎他们的等级,只要吃饱穿暖,谁会冒着牵连宗族的风险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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