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按记忆,他当然知道那个陆大人,为什么到他的卫所里来,他……是来捞人的。 就在昨天,贾正光闲着没事,正在街上溜达的时候,刚好遇到一个公子哥,在街上骑马狂奔,没啥好说的,当然是顺手拿下,然后带回到了卫所关着,从始至终,贾正光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也没有问。 但是现在看来……自己抓的那个傻蛋,来头不小,居然能让指挥史大人,亲自前来捞人? 趁着上班的路上,贾正光恢复了不少的记忆,他最先弄清楚的,就是这皇帝的性格,都说天子无情,手下的人为了护驾而死,很多皇帝在赏过之后就忘了,因为他认为这是应该的,给的赏赐,就是手下的卖命钱。 可是现在这位不太一样,他……重感情……所以这三年来,陆指挥史大人对他再不顺眼,也没有拿掉自己这个千户的官位。 还有一条记忆就是……这个世界的江湖……有点小乱…… 碍于出身,他仅知道这个世界的江湖高手不少,但名字,却是不太知道,看来自己从今天开始,得特意的关注一下了。 想着想着,就到了上班的地方,他进门一看,好家伙,今儿他这卫所里,还挺热闹的,人真多! 唯一坐在正堂大门口上,身穿紫色蟒袍的,就是陆指挥史,可另一边站在的,却不是什么锦衣卫,而是他昨天抓回来的那个傻蛋。 这一下,贾正光的好心情瞬间就没了! 来捞人可以,但是不经过他这个千户,就随意的把人放出来,这可是坏了规矩的,哪怕对方是锦衣的一把手也算是坏了规矩。 没什么好说的,这规矩倒了,自然是要再立起来! 贾正光身形一晃,就出现在那个傻蛋的边上,手一抓一按,当他身影再次出现的时候,人就又回到了原地,然后二话不说,抽出自己的绣春刀,一刀砍下,那个傻蛋的头,就这么被砍了下来。 无视身后喷血的尸体,贾正光笑眯眯的冲着陆大人拱了下手:“让指挥使大人见笑了,我这卫所的人是少了些,居然敢有人越狱,还好,现在被我正法了,没事了。” 他的动作太快了,从进门,到抓人再到杀人,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其他人想拦都来不及,而坐在首位的陆安,则是脸色大变,然后猛的一拍,他屁股底下的椅子就炸了,而他则是顺势站了起来,看着贾正光怒吼道:“你可知道你杀的是谁?”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