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第一波进来的赫然是魂殿的强者,当然有强有弱。 强的一个个光团应该都是飞升境,弱的光点则应该是日耀境左右的存在。 可就在这时,虚空再次波动了起来。 冯浩的灵体瞬间止步,回头看了过去。 下一秒,一道强悍的身影浮现。 冯浩见过,魂殿殿主! “冯浩!!!” 魂殿殿主刚刚浮现就怒吼出声。 此刻他的身体强行被禁锢在原地,灵体直接浮现出来,赫然也是一道非常小的小人。 可哪怕很小,却是真的是人形,而且也和魂殿殿主很是相似,只是真的太小了,仅有一根手指头大小。 但诡异的是,这小人居然比起冯浩的灵体还要凝实,几乎都是半透明状态了。 冯浩灵体眼神微动。 很显然,魂殿殿主精神力不弱,恐怕比他的还强。 哪怕对方基础精神力或许没有他这么恐怖,可对方明星已经踏入了第三步,已经开始精神力实质化具现了。 哪怕对方精神力不如冯浩,但已经实质化的情况下,质量会更高。 唰! 下一秒,魂殿殿主灵体小人瞬间飞出,速度极快直奔冯浩而来。 他带着滔天的怒火而来。 魂殿掌握的秘境被冯浩曝光了不说,他这一进来才发现,他就因为和外界各方强者废话了几句,结果就被冯浩弄死了不少下属。 他魂殿人本来就不多,每一位都是精英,而能够留在这秘境附近潜修的更是精英中的精英。 可短短时间内,被冯浩击杀的属下却是不下数十位。 魂殿殿主心都在滴血,但同时也是无比的震撼。 冯浩的灵体同样让他无比的吃惊。 他能够将灵体具现成人形,那是因为他在这秘境中得到了不少好处,开启了神窍,哪怕只是一百多个,还疏通了一千多条神脉,定位并且开辟了泥丸宫。 可冯浩再如今的条件下居然也能将精神力修炼到如此恐怖的程度! 很显然,冯浩的精神力还没有实质化具现,可居然已经化作了人形,这也太恐怖了。 轰! 瞬间,魂殿殿主瞬间杀到。 他的灵体小人抬手间居然凝聚出了一道道虚幻的飞剑,瞬间笼罩冯浩灵体周身。 冯浩灵体眉头一挑,下一秒也直接迎了上去。 啵! 没有剧烈的爆鸣声,就是清脆的碰撞声传来。 下一秒,冯浩直接被轰飞。 魂殿殿主精神力很强,而且已经实质化具现,比起冯浩还是要强上不少。 这一交手便分出了高低来。 魂殿殿主灵体只有拇指大小,气势却是无比的磅礴,一步迈出直接追着冯浩而来: “冯浩,本尊魂殿殿主上官玉,能死在本尊手中,你足以自傲了!” 上官玉,魂殿殿主,也就是其他人还没出现,要不然蓝星老一辈的强者恐怕都认识这位。 原因无他,上官玉也是自灵气复苏就出现的那一批强者之一。 而且身份地位不低,乃是人皇座下一名近卫。 可没人能想到,他居然并未随着人皇离开,而是选择了潜伏下来,而且还开创了四大组织之一,最为神秘的魂殿。 下一秒,魂殿殿主灵体小人再次靠近了冯浩,一挥手间,又是一道道飞剑一般的攻击飞出。 这是他掌握的精神力战技,配合着他已经实质化具现的精神力威力十足。 而他说的也是事实。 曾经的冯浩,在他们这些顶级强者眼中,与蝼蚁何异? 可现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冯浩从进入他们眼帘,再到具备飞升境战力,最后到了现在,连蓝星上最强大的存在都是忌惮不已。 这样的妖孽成长速度太快了,快得让人惊恐,让人绝望。 这样的妖孽再也不能让他继续成长下去。 冯浩的灵体此刻都更加的虚幻起来,似乎刚刚那一击对他的伤害也不小。 可紧接着,冯浩灵体也是一挥手,同样有一道锥子一般的攻击凝聚形成。 正是从林峰哪儿学来的精神力战技,也是他唯一会的精神力战技,灭神锥。 嗡...... 可下一秒,双方的攻击碰撞,冯浩的灭神锥直接溃散开来。 他精神力强大,可依然还处于第二步,尚未实质化具现,和上官玉相比还不在一个档次上,自然还是不如的。 可差距也不算太大,毕竟冯浩已经走到了第二步的极限,只要完成神宫开辟,他就能直接实质化具现精神力。 所以,哪怕这一招之后,冯浩的灵体再次虚幻了一些,可实际上对方想要灭了他的灵体也没那么容易。 眼看着自己两招都没能奏效,上官玉也不急,抬手一挥又是一道道精神力攻击浮现。 他真的不急,这样的妖孽一下子杀死了多没有成就感? 得慢慢折磨! 特别是他掌握了这么久的秘境,他自己都没能探索开发多少,现在直接被冯浩曝光了开来,他更是想慢慢折磨冯浩。 也在这时,虚空再次震动,一道道身影浮现。 来自各方的飞升境纷纷出现。 蓝星二十三方势力,除了魂殿倾巢而动进入了秘境,此刻其余二十二方每一方都进入了一位飞升境三重的存在。 这二十二人一出现,也是瞬间就被强行灵肉分离。 都是飞升境三重,可精神力也都不强,至少没法和冯浩和魂殿殿主上官玉相比。 每个人都是一个光团,大小和明亮程度稍微有些差别,也代表着各自的精神力强弱。 下一秒,二十二个光团浮现,纷纷看向了虚空上不断交手的冯浩和上官玉。 紧接着,一道道惊呼声传来: “冯浩精神力这么强?” “没天理了,他肉身强大,灵法恐怖,现在告诉我他精神力也很强?” “魂殿殿主精神力强大正常,他掌握了这秘境多年,自然获得了不少的好处!” “那小人是魂殿殿主,怎么看模样有些熟悉?” “我想起来了,这不是人皇近卫上官玉么?” .........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