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好的好的好的!龙哥,明、明天见。” 对面挂了电话,七仔激动地捧着手机,满脸通红。 龙哥欣赏我,龙哥为我写了一首歌! 我真是太幸福了! 哈哈哈! “你他妈发什么疯呢,想死吗?!” 隔壁的粗壮男人怒骂。 “对不起对不起,我太高兴了,我的偶像说他欣赏我,我实在太高兴了! 七仔扶了扶眼镜,瘦弱的身躯激动地颤抖着。 “有病!你特么遇上骗子了吧!” 隔壁又骂了一声,大概也不像再理他了。 七仔躺在床上,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心花怒发。 明天一定要好好唱,不能让龙哥失望! 第二天,七仔在隔壁一阵吱吱呀呀的声音中醒来。 大概是昨晚那个粗壮租友的施法没有完成,便在今早继续施法。 隔壁这位租友不知做什么工作的,白天经常喊一大堆非主流朋友来家玩乐器,晚上就和女朋友施法。 七仔很羡慕这样的生活,虽然粗壮租友和他的那些朋友乐器玩的挺烂,唱歌也像哀嚎。 七仔白天在超市里做收银员,晚上回到家有时会遇到粗壮租友和他的“乐队”朋友,也不敢说什么,低着头就钻进自己屋里。 他有轻微的社交恐惧症。 在陌生人面前连话都不敢说,当初去报名参加“纯粹的声音”也是犹豫了好久才鼓起了勇气。 因为性格的原因,他身上几乎没有什么闪光点,也没有任何存在感。 就算进入了四强,居然也没有一家娱乐公司来找过他。 七仔觉得这样挺好,至少不用去面对那些可怕的陌生人了。 不过,今天虽然也要去见一个陌生人,但七仔心里却是兴奋多于恐惧。 因为,这个人是大威天龙,是他的偶像! 七仔爬起来,用远超平常的速度洗漱,在屋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出一件自己最好看的衬衣穿上。 甚至还去卫生间偷偷拿了隔壁粗壮男的女友的香水,在自己身上喷了几下,这才满意地出了门。 当他按昨晚龙哥发的地址来到一间录影棚时,才早上七点。 等了一个多小时,一道熟悉的身影终于出现了。 七仔激动地迎了上去,张开嘴:“龙、龙、龙……” 林慕看了看他,微微点头,打开录影棚的大门,对他道:“进来吧。” “是是是!”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