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绝命时刻,命运交给林凡-《LOL之联盟第一的身份瞒不住了》


    第(3/3)页

    双杀!

    林凡完成了双杀!

    关泽园说道:“这波双方开团了,看剑姬的位置,剑姬先秒掉了男枪,林凡秒人的速度太快了,没有人能挡这个剑姬,还有谁可以挡住剑姬?但是厄斐琉斯的伤害也是非常高的,剑姬想要秒厄斐琉斯,剑姬能做到吗,他能够秒掉厄斐琉斯吗?”

    记得也拔高了音量,神情激动,“曙光女神一个q技能想要命中剑姬,剑姬开启了w技能,我的天,这是贴脸的,林凡贴脸也能够躲开对面的技能吗,这也太夸张了吧,林凡贴脸用w挡住了曙光女神的q,然后剑姬冲了上去,直接把厄斐琉斯给秒杀了!”

    “就这么直接秒了!”

    “厄斐琉斯被融化了!!”

    “这个剑姬出刀的速度,怎么可以这么快!”

    在厄斐琉斯倒地的时候。

    女枪一个大招用了出来。

    扫到了sn的众人。

    女枪的大招,伤害还是非常高de

    gala的操作也是完美的!

    一边的小虎,瑞兹也是打出了完美的连招。

    小龙堡的豹女,倒是q了两次,可惜一次都没中,豹女只能在后面用e奶一奶队友,然后找角度再进攻。

    只是林凡的剑姬发挥的太好了。

    加上rng其他队员的完美发挥。

    这波团战,rng打了一个三换五。

    打赢了!!!

    林凡:“打赢了!”

    小虎:“nice!”

    小明:“nice!”

    小龙堡:“凡哥牛逼!这上单玩的就和刺客一样,上去就把对面adc给切死了,这让焕峰的心里怎么想啊,他一身这么豪华的装备,就这么被秒了,这剑姬还是人吗?”

    林凡:“.......”

    林凡才不管对手怎么想。

    他只知道,只要能赢,就足够了。

    林凡立马做出了指挥,“先打小龙,然后立马去打大龙,拿到着两条龙,这盘赢的机会就大了不少,不过还是要尽量不要接团,等我去边路带线吧。”

    林凡太想赢了。

    只是这盘rng的劣势其实是不小的。

    也就是林凡,上去秒掉了厄斐琉斯。

    换一个其他的上单剑姬,恐怕都没有跑到厄斐琉斯的旁边,就已经被秀死了。

    uzi在二路解说,看到了林凡这样的操作之后。

    uzi抱着头,“哦草,这就是林凡的操作吗,这就是剑姬的操作吗,他为什么打破绽的速度可以这么快,瞬间就把对面给融化了,厄斐琉斯发育的再好,在剑姬面前也根本站不住啊。”

    uzi继续说道:“就这么打下去的话,那这盘rng赢的概率是很大的,没有人能限制这个剑姬了,剑姬现在就是无敌的,谁都限制不了剑姬!”

    letme也说道:“好猛的剑姬,林凡这上单,兄弟们,玩的真的可以的,他真不是普通的大师啊,普通的大师,真没这个水平,你们看看他这剑姬的技能用的有多么快就好了。”

    这些老rng的队员们,都有些开心。

    林凡...真的猛啊!

    这上单水平,所有人都看在了眼里!

    林凡的发挥,在这盘来说,还是没有任何挑剔的!

    剑姬在线上单杀了一次,面对对面两个人抓,又反杀了一个,打团还有着这么精彩的发挥,他们又能说什么呢?

    本来之前质疑林凡的人,看到这几波操作之后,也不敢说话了。

    要是还看不出来这盘林凡这么carry的话,那这些人也就不用玩游戏了。

    “牛逼!rng要大龙了!”

    “无敌林凡,林凡这操作,简直可以封神了!”

    “关键是林凡的上单为什么这么厉害啊,连bin都很难压制住林凡。”

    “这个剑姬操作真的太六了啊。”

    rng拿下了大龙。

    然后开始集合进攻sn的高地!

    打成了41分带!

    剑姬本来就是单带英雄,如果强行接团的话,反而有可能会输。

    不过好在剑姬现在的装备优势非常大。

    加上rng还有大龙buff。

    关泽园说道:“这盘rng其实已经十拿九稳了,现在没有人能处理剑姬了,厄斐琉斯的装备还不够,佐伊的装备也不够看了,只有一种可能,能够管住这个剑姬!那就是sn打rng一手团灭!青钢影再拿到四个人头!如果青钢影拿四个人头的话,单挑就完全不虚剑姬了啊!当然,这也是不可能的,现在的rng真的已经挺稳了。”

    话音刚落。

    正面团战爆发。

    sn直接强行开团!

    rng的中路四个人...

    被全杀了!

    而bin的青钢影。

    正好拿到了四杀!

    现在的时间是30多分钟...

    rng所有人的复活cd,还在四十多秒钟。

    sn...要一波rng!

    本来还是大优势的rng。

    瞬间要被翻盘了!

    rng....要输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