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江城眼眸深处再次闪过一道冷芒。 让受害者家属撤案。 让官方不再追究。 让杀人者出狱。 让律师所不敢接单。 让他和白浪的网吧关门。 对方,真是好大的手笔! 江城冷笑。 俗话说,钱能通神! 这一次,就让他看看,钱究竟能不能通神! 想到这里,江城拿出电话,直接拨通一个号码。 “江先生,律师所刚才来了信息,那个案子,我恐怕不能继续……”一个中年男子低沉道。 “三十多岁,快四十岁的年龄,正是厚积薄发,大展手脚做出一番事业的好时间,你就没想过自己闯出一片天地?我可以投资一千万,让你新建一个律师所,以后,你的律师所,将会是我旗下企业的专用律师所,你若是拿工资,年薪至少一百万,你若是拿分成,我给你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如何?”江城打断对方的话,淡淡道。 不错,对方正是负责那个案子的律师,在江城花大价钱的情况下,对方在那个律师所的地位不算低,也算是那个律师所的头牌之一。 找生不如找熟,对方一直负责这个案子,可能已经对这个案子十分了解,这个时侯,他就算找一个更厉害的律师,也不一定比对方继续做更适合。 而且,就算江城想再找一个更厉害的律师,对方也完全可以做为完美的辅助存在。 至于建立律师所,倒也不是江城临时起意,而是早就打算的事情,他的现金已经超过十亿,固定资产更是达到二十亿,以后,他再与人签合同等等,肯定不能像原来那么随意,还有,他的资产以后会越来越多,少不了一个法务部。 要么成立一个法务部,要么找一个人牵头成立一个律师所,就是很有必要的了。 不需要这个人在法律知识上多么牛,一般牛就行,更牛的人,完全可以花钱招,而且,特别牛的人,他旗下也不一定需要,不一定非要招到旗下,临时雇用便可。 所以,让对方成为律师所的领头人,资格上,完全没有问题。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