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我们,有点走远了-《篮球,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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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左弦乐呵呵的伸手要球,结果鲁志森没甩他。
“喂!给我球呀,你这样子让我很没面子知道么?”左弦手舞足蹈的争取。
作为盛楠的队长兼教练,鲁志森有他自己的想法。
毫无疑问左弦是个宝贝,得分能力超强,凭一己之力便能打垮对方整支球队,但他的得分往往需要需要大量的出手机会,而且命中率不够稳定,可能超神,亦可能超鬼。最令鲁志森头疼的,是左弦所擅长的单打几乎游离于球队战术之外,你不能说他不是个团队球员,因为他会努力的跑位要球;但你也绝不下定论说他没有伤害球队的化学反应,球风自私的人几乎肯定就是个人品自私的人,这样的存在总能引发团队成员彼此计较与隔阂。
某种程度上来讲,左弦是跟洛秋夜类型相似的,有缺陷的宝贝。
这段时间他连续得分,鲁志森是高兴的,可他还要平衡其他人的感受,尤其是吴欢。
做主一支强队是鲁志森的幸运,不幸的是他的队员们没有被自己拧成一股绳,吴欢跟左弦不合,几次攻防中明显懈怠起来,左弦每得一分,吴欢的脸色就差一分。
于是鲁志森必须遏制左弦现在的行为,盛楠只有5个靠谱的队员,他要调动起所有人的积极性,哪怕因此压制某人的积极性。
冯筝马上意识到鲁志森要攻了,他为此准备良久。
毫不意外,鲁志森撅起屁股往内线坐。
盛楠的五个人很有意思,全有一对一背打的能力,而且都不弱,其中实力又以鲁志森为最。
但冯筝改变了策略,那就是主顶对手一半屁股。
说起来好像有点龌龊,其实冯筝这么做是要防止鲁志森转身,往中路突破。
每个擅长背打的球员,必然擅长接转身动作。鲁志森从左侧45度三分线外往里拱,冯筝就主顶他的左屁股,两人彼此较劲的样子让人觉得辣眼睛,当然也有例外,聚友啦啦队的韩波儿就很兴奋,作为职业腐女,两个男人怎么摩擦都是美景,她只是遗憾鲁志森不够帅,要是换成洛秋夜就完美了,嗯,不好意思冯筝,虽然你还不错,不过最好把你换成吴欢,Oh yeah~。
鲁志森被顶得屁股有点疼,但他还是成功挤到了低位,他身高1.78m,冯筝现在是1.77m,两人差不多,但体重比冯筝大了差不多20斤,所以他肯定能拱进去,如果没有协防的话。
“都别来协防!”冯筝忽然喊。
咦?找死么?鲁志森心想。
但聚友就真的没人过来协防。
本来鲁志森是想吸引协防,分球出去找吴欢的。但向天闯受辱后简直是在拼命,吴欢的移动能力又算不得特别出色,一时间怎么也摆脱不掉向天闯的防守。
那么,就自己打吧。鲁志森又想。
正当他刚刚做出决定的时候,身后冯筝的突然消失了。
众目睽睽,冯筝怎么可能真的消失,他只不过是猛地卸掉对抗,篮球场上俗称“撤凳子”。
鲁志森重心大受影响,可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脚步让他反而直接到了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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