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假病假-《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第(1/3)页

    “哪能啊!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您有什么事尽管问,我一定鼎力相助。”王川笑道。

    多个朋友多条路,再说了,吴哲大小也算是公司的法务部部长,手中还是有一些权力的,多交几个这样的朋友对自己好处多多!

    两人又聊了两句挂断了电话。

    就在快下班时,王川接到了朝阳法院的电话,万辉公司的案子将于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四早上九点开庭。

    原本以为赵小花拿了钱后会主动联系自己,但是过了整整一周的时间也没接到她的电话,王川有些坐不住了:这次不会又白忙活了吧!

    周五一早,王川去了西城区劳动仲裁庭,中塔国际的劳动争议案子开庭。

    申请人人事经理没有出面,她聘请了一位女律师代理她的案子,女律师长得挺漂亮但是眉宇间带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

    “申请人的请求有变化吗?”一位四十多岁的女仲裁员问道。

    “没有变化,我们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女律师道。

    “没有变化就不用说了,被申请人答辩!被申请人,答辩要简明扼要,不要过多的展开,长篇大论。”女仲裁员急不可耐的打断了女律师的发言道。

    “我们不同意申请人的请求。

    首先,被申请人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被申请人之所以解除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系因申请人提交虚假病假证明所致,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才解除的双方劳动关系。

    答辩完毕!”王川道。

    “申请人举证。”女仲裁员道。

    “第一份证据被申请人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证明目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

    第二份证据,申请人提交的请病假的证明,原件在被申请人处,证明目的:申请人已经严格按照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履行了请假制度。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

    第三份证据,申请人的工资收入,证明目的:申请人被违法辞退前的月平均工资是八千三百元。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八千三百元两倍的赔偿金。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