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听人劝吃饱饭-《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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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帝都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第十条之规定,“职工因从事工作而解决必要生理需要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以及职工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在处理重大、紧急情况的活动中、在用人单位组织或安排的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以视为工作原因”。
综上,被告依据法律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员工做出《工伤决定书》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且证据确凿,工伤认定书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合规。
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答辩完毕!“劳动局男员工答辩道。
“原告、被告,你们有新证据要提交吗?”身材瘦小的男法官问道。
“没有。”王川道。同时,被告男员工也表示没有新证据。
“好,现在开始举证。原告举证。”身材瘦小的男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员工受伤的经过说明,及原告员工的证词。证明受伤员工系因自身原因造成受伤,与原告无关。
第二份证据,现场照片,看台距离地面有近一米五,这么高跳下来,很容易造成人身损伤。证明员工明知道会受伤还去做,是故意为之。不应被认作工伤。”王川硬着头皮道。
“被告质证。”身材瘦小的男法官看向三七分发型的劳动局员工道。
“第一份证据认可,不过对于该份证据的证明目的不认可,该份证据充分证明了员工是去参加原告组织的集体活动才受伤的。
第二份证据认可,但是对该证据的证明目的不认可。该份证据不能证明员工知道跳下去会受伤。
质证完毕。”劳动局员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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