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胡搅蛮缠-《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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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原告已经退休,被告在去年五月份为她办了退休手续。现在原告已经开始依法享受退休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之规定,被告与原告之间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综上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答辩完毕!”王川道。

    “现在开始举证、质证,原告举证。”男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被告给原告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

    第二份证据,被告为原告缴纳社保的记录;

    第三份证据,原告给被告做账签名的财务报表。

    这三份证据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第四份证据,被告公司人事给原告发的辞退短信,和通过扣扣发送的辞退通知。证明被告违法解除其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关系。举证完毕!”女法官道。

    “被告,你们针对原告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男法官道。

    “第一至三份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被告都认可,但是对证明目的不认可。原告与被告之间曾经是劳动关系,但是从原告享受退休待遇开始,双方之间的关系变为了劳务关系。也就是说辞退前,原被告之间是劳务关系。

    第四份证据被告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被告之所以解除与原告之间的劳务关系是因为原告一直使用手工账,给原告做错了好几笔款项,后来被告因为财务出现错误,造成了漏交税款,交了一千多滞纳金,后来又出现过两次做错帐的情况。

    被告无奈之下才从新聘请了财务人员,改为使用财务软件做账。鉴于原告给被告造成了损失,所以根据公司的惩罚制度第十二条,被告辞退了原告。

    因此被告根本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况。质证完毕!”王川道。

    “被告举证。”男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社保部门出具的原告已经开始享受退休待遇的文件。证明原告自二零零八年六月起开始正式退休,享受退休待遇,自二零零八年六月起原被告之间为劳务关系,不再是劳动关系。

    第二份证据,因为原告做账出现错误,被告被税务机关处罚和缴纳滞纳金的通知。证明原告因为业务能力问题给被告造成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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