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安室透想起安格斯特拉评价他为警犬,这个形容其实很贴切。 由于经常和各种各样危险罪犯打交道,时间久了,他甚至能比较精准的判断出一个人是否杀过人。 之所以说是“比较精准”,是因为安室透这方面的敏锐嗅觉在安格斯特拉身上不止一次失效。 除了第二次见面时小上司身上有堪比琴酒的恶意与杀气,其他时候的他给人的感觉无害到极点,让安室透经常忘记他是一个黑衣组织的代号成员,下意识就去照顾他。 不过,只有安格斯特拉如此特殊而已,面对其他人——比如诸星大,安室透第一眼看到他就能确定这货手上肯定有人命,还不止一条。 所以听到安格斯特拉决定把这种人送去给双手干净的雪莉隔壁当保镖,安室透很不放心。 他当时质疑诸星大,是真的在为雪莉担心……不是想在安格斯特拉面前故意贬低打压这个热爱美国的二号琴酒。 …… 安室透洗漱完毕,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食材,很快就决定了今天的菜谱,出门去买菜。 在他买好东西回来时,正好看到安格斯特拉从楼梯上下来。 “你今天起的好早。”安室透走到他身边说。 安格斯特拉已经换掉了昨晚的睡衣,现在身上是一件安室透没见过的黑色卫衣,上面印着三只叠在一起的动物。 安室透忍不住在最下面那只嘴里抽烟、眼神格外欠揍的大型黑狼上多看了几眼。 ……他怎么觉得这只东西越看越眼熟?而且看着看着,拳头忽然就硬了。 安格斯特拉打了个哈欠,凑过来看他买了什么食材,同时说明情况:“不是我想起这么早的,是一大早诸星的电话把我吵醒了……” “他打电话来做什么?”安室透皱起眉头追问。 “我让他8点去找雪莉,结果他提前去了。雪莉住的公寓安保措施比较好,如果陌生人拜访,需要上面的屋主确认身份、给他们输密码才能进去,保安是绝对不会随便放人进的,见到有人尾随进来还会拦人……她没有给他开门,把他拦在楼下。”安格斯特拉解释道。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