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矫枉过正-《我在大唐能签到》
第(2/3)页
就拿县来说,朝廷任命的官员只有县令、县丞、县尉等少数一些人。
这些人是有官职在身的,而光靠这些人,治理一县完全不够的。
还需要招募师爷、佐杂、三班六房和幕友、长随等人员,加在一起少的县一百多人,多的县几百人都有。
这些人的工钱朝廷是不会出的。
都需要官员自行承担。
而官员的工资有限,还需要养家,这么多人,自然是承担不了的。
朝廷不给钱,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怎么办呢?只能收钱,衙役们在办事向当事人收取车费、茶水钱等。
这些钱虽然都不合理,但也都是默认的。
光靠这些钱,自然也养活不了那么多人。
官员只能在其他地方想办法了。
官府的各项消耗都是朝廷出的,虚报一些,钱不就来了么?
大多数的官员,都是这么做的。
少数不愿意这样做的,只能精简人员,在自己贴补一些,勉强维持。
这也是那些出名的清官都穷困潦倒的原因。
就拿明朝著名的清官海瑞来说,死的时候办丧事都办不起,还是别人凑钱帮他办的丧事。
要知道海瑞最高的时候可是正四品的官员。
一个正四品的官员,就算不贪污,也不至于下葬的钱都没有吧?
如果当官不贪就穷成那样,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想着做官了。
那些虚报消耗,弄的钱也没有落在自己口袋,所以也算不上贪官。
但是他们的行为,自然不能算清官。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