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章:驭妖血契。(第三更!求订阅!)-《我只想安静的做个苟道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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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契期间,妖兽不得违背主人的任何意志,不得伤害主人,不得损害主人的利益,不得对主人产生异心,不得私吞任何战利品,妖兽的一切都属于主人,主人的一切还是主人的……

    妖兽只要违背其中任何一条,一身精魄和妖力,皆为契书抽取,补主人神魂之用;主人若是违背……好吧,主人除了每年得为妖兽提供一滴精血为血食外,没有任何限制。

    如果连这都不愿意,惩罚则是下一年,提供两滴精血……倘若在血契的十年期间,主人都没有给予妖兽任何精血,那么到了时候,妖兽可以得到十块下品灵石作为补偿。

    裴凌仔仔细细的看了两遍契书内容,确认自己没看错:是的,如果主人心狠一点的话,一头筑基期妖兽,辛辛苦苦勤勤恳恳服役十年,酬劳可能只有区区十块下品灵石。

    更可怕的是,契书中间还有练气九层的目力都差点没看清楚的一行小字,表示如果妖兽在十年之中死去,那么其肉身精血魂魄,都归主人所有,作为不能继续伺候主人的补偿。

    如果主人在这十年之中死去,那么妖兽也将瞬间身死,作为不能继续伺候主人的补偿……

    血契的规则,对妖兽来说十分苛刻和强硬,简直与奴隶一般无二!

    而作为血契中的主人,每年一滴精血?这代价几乎跟没有一样!

    多半是这种血契想要达成,主人必须得付出点什么,所以才在规则中添加了这么不痛不痒的一条……

    了解完驭妖血契的规则和用法,裴凌将其收好之后,问碧睛血狼王:“镜中天都有哪些筑基期妖兽?”

    碧睛血狼王伸出一只爪子,将正努力往自己身上爬的小血狼按住,说道:“这附近,只有我、鬼面桃花妖以及雪玉蝠,往东面走,约莫百余里的地方,有一头曲角猿,其子嗣众多,麾下还聚拢了相当数目的猿猴之属,啸聚山林之中,连我族一向也不愿意招惹。”

    裴凌问道:“曲角猿本身实力如何?”

    “力大无穷,性情暴虐。”碧睛血狼王说道,“而且非常记仇!一旦动了它麾下,哪怕是不起眼的小兽,都有可能招致它亲自出面追杀,不死不休!”

    “其他呢?”裴凌记了下来,微微点头,又问。

    驭妖血契目前就这么一份,这曲角猿虽然听起来还不错,但还没到他心目中的标准。

    他希望能够契约一头足够强的妖兽。

    碧睛血狼王又说道:“曲角猿最近的,则是鬼头鹤,这是禽类妖兽,其头顶肉冠,形如恶鬼,能够发出摄魂之音,十分棘手。而且擅长飞行。与曲角猿之间,原本互为仇雠。但经过几番争斗,彼此子嗣死伤泰半,却都奈何不了对方,最终选择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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