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少年杀人恶魔苍辉归案的第三天,有关部门便做好笔录,带着他作案的现场进行一系列的犯罪指认,在具体的作案地点进行更具体的场景描述。 其他地方,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苍辉也都很大方的承认了,而且有些情节,听起来都让人反胃。 其中有一个情节就是,在他杀死一个湖屯镇的富豪之时,由于被对方发现,双方搏斗。 过程中,他咬掉了对方的耳朵,而且还在嘴巴里咀嚼着,最终活活吃下去了…… 但偏偏在指证刺槐林这个藏尸地点的时候,很多方面,苍辉的说词都大相径庭! 也可以说,存在着严重的偏差! 首先,确实那有钱的两口子并非死于仇家之手,而是被他这个毫无关系,甚至连话都没说过的外来人苍辉偷袭致死。 之所以这么做,只因为这两口子衣着打扮亮丽,腰间挂着bb机,女人带着金手镯十分晃眼,是个绝对的有钱人。 单从这一点就可以说明,有时候,露富真的会被害命的…… 在两口子被苍辉弄死后,也确实掩埋在了刺槐林的这个地方。 但问题是,苍辉并没有对尸体进行复杂的处理! 针对伤害尸体,故意毁掉他们的脸,做出让人辨不清他们的样子的举动,苍辉不认! 还有,之前在另外一块儿荒地下面挖掘出了死者的钱包,继而在里面找到死者身份证,最终证明了死者的真实身份信息。 但苍辉说,当初将两个人带到这里,准备掩埋的时候,确实看到了他们的钱包。 而且他还拿起钱包打开看了看,发现里面有大把现金,取出了里面面值大的钞票,并顺手还把女人的身上值钱的金银首饰带走了。 但做完这些,钱包也随手丢在了尸体的身边,跟着掩埋一处。 也就是说,钱包肯定是跟尸体在一起的,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多米开外的那个荒地下面,而且他说了,自己完全没必要费劲儿巴拉的这么干的。 显然,苍辉在这个案子上,没必要说谎。毕竟前面都交代了,够死一万次了,也不存在在这个案子上,出现什么侥幸,弄虚作假的心理。 但问题是,按照他的这番说辞,这个案子就变味儿了,这说明,这个案子是另有隐情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