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如今终于搞的差不多了,最近,这新生意正即将开张,力图颠覆京城宠物圈格局。 “喵喵喵~” 林寿一进屋,就看到一屋的小猫崽,软软趴趴,又萌又糯,这要是进来个猫奴,非要当场被萌的心肌梗塞不可。 “品种还不少,品相也不错。” 林寿逗弄着小猫崽说道,只见那一个巴掌大小的小奶猫,扒着林寿的手指头,张着嘴半天,找不到下嘴的地方。 “那可不,狗爷我这路子可不是吹的,这么些月没白跑,哎呀,你是不知道,我这一弄回来,我家那口子,爱的不行了,睡觉都嫌我这糙老爷们儿,要抱着猫崽子睡。” 狗爷坐在炕上,看有乱跑的猫崽,一点指,土狗小西门就过去叼着脖子给拎回来。 好家伙,牧猫犬。 猫,就是林寿给狗爷出的主意,用来颠覆现在京城宠物圈的生意。 当然,这颠覆不是说换个品种养,那不叫颠覆,猫狗只是个表象,它的内在商业逻辑变化,是从通过宠物赚钱,变成通过宠物和猫粮猫砂之类的宠物用品赚钱。 至于为什么选择猫,除了外形优势和适合家养以外,主要因为猫比狗要娇气很多,适合初期打开市场,狗随便给口吃就能养,猫没有那么好的肠胃,要么自己花心思,要么我这给你提供专业的成品猫粮,尤其开始玩起品种猫炒作后,纯血近亲繁育,那是越来越娇气,猫贵,每月在宠物用品上花的钱更贵,那时候玩笑话说,穷养狗富养猫。 表面上看狗爷这一屋的猫,实际上这些猫没花他多少时间,看不见的是他后面准备的猫粮猫砂生产链,那才是大头。 这生意,你要是个普通狗贩,做不了,但作为京城宠物圈龙头之一的狗爷,联合其他三位爷一起,那是手拿把攥。 以前只卖宠物,往后市场建立起来后又卖宠物又卖附加品,有钱赚谁不乐意? “林寿你可是给我们出了个好主意。” “代传神鬼之言罢了。” 两人喝酒吃菜,聊的很尽兴,林寿对狗爷很敬重,能在危急关头,一掷千金拿出那么多煤救京城百姓,说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人,不比紫禁城里的那位强? 保定乡的饥民没有赈灾粮都快饿死了,那位现在可还在大肆铺张的开万寿宴呢。 酒桌不言国事,林寿与狗爷聊聊他最近出远门的见闻趣事。 聊天间,有只小猫崽总往林寿身上爬,把她扒拉走,一会儿又自己贴过来了,林寿一乐,拎起她的脖领子: “没皮没脸的小蠢猫,赶都赶不走。” 狗爷笑着说道: “我看这猫挺亲你,和你有缘分,怎么样,要不拿走养去?”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