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启程荷兰-《弗利兰王国崛起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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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和比利时,卢森堡等君主立宪制国家不同,荷兰的国王,或者说女王对政治的影响极大,拥有制定宪法的权利。
并且根据荷兰宪法,荷兰政府成员包括荷兰总理每周都要和女王进行一次会晤。
这和西班牙国王卡洛斯的处境差不多,卡洛斯国王虽然政治权利不多,但是拥有军事权利,一样的,在国内拥有较重的话语权。
但是和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不同的是,荷兰女王是全球最富有的女人之一,拥有七座城堡,是荷兰皇家航空公司等多家大公司的大股东,并且还在荷兰开始着最大的赌场。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很是富有,但是女王却厌恶浮华,崇尚质朴。平时出行购物都骑的是自行车,荷兰国民也受此影响,厌恶为富不仁者,对女王很是爱戴。
不仅是荷兰女王有钱,荷兰这个国家包括他的公民也都有钱。上一年也就是1986年,荷兰的gdp为2008亿美元,足足是弗利兰的二十四倍还要多,而荷兰的人口仅为弗利兰的四倍。
也就是说荷兰的人均gdp是弗利兰人均gdp的6倍还要多。
这足以证明荷兰的富庶,福利兰在弗兰卡的发展下,已经比上一年好多了,但和荷兰还是相差甚远。
弗兰卡不由得叹了一口气,想要让弗利兰成为经济强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不过他也有信心,迟早会赶上荷兰的水平,并且荷兰的水平不是终极目标,只是一个阶段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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