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式军队-《扶顺灭清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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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的,另外两个大营则仅仅装备了不到一千支火铳,十几门小火炮,训练强度也仅仅是第一大营的一半不到。

    这已经是李来亨在大顺军和投降的明军里面搜刮殆尽才得到的了,那些明政府留下的劣质火铳自然是不能要的。

    李来亨前世也不是什么军政大佬,对于治军并没有什么创新之举,他能做的便只是倚仗着现代军事理论和管理制度,学习教员的方法来改造这支中世纪的军队,并借此打造出一支不同于明军,胜得过满军的新式军团。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首先便是进行部队的编制改革。

    李来亨将全军分为三个营,每营五千人,由威武将军统制。而每个营又下属四个连队,单编一个火炮队,各由都尉统制,另外还有一个将军亲卫队,一个军组织督战队,以及一个侦察队。辎重队,卫生队等则不在战斗人员的编制里面。

    通过合理的军队分工和编制改革,李来亨使得这支明军降兵面貌一新,并希望借此实现军队战斗力的最大化发挥,而即将到来的阻击战便是检验这一成果最好方式。

    其次是军组织建在军队里,这才是李来亨从现代带来的治军利器。

    在军队的各级各部中建设军组织,十人小队设军组织小组,百人中队设军组织支部,连队、大营则有军组织委员会。

    然后在对应各级各部中挑选有威信,有理想的士兵和军官进行思想教育,利用加饷吸引人才,发展军组织成员,组成军组织委员会。

    这是李来亨打造新式军队的最大倚仗,通过军组织这一机构重新整合军队,使得国家意志能够在军队中顺利实现,这是新辽东营区别于同时代的其他军队的最重要一点,对提升一支军队的战斗意志和纪律而言尤其重要。

    而且军组织还是建设士兵委员会和实现官兵平等的基础,这在以前的明军中更是不可想象的,甚至于说,对整个中世纪的军队来说都是不可想象的。

    在军组织制度的保障下,组建士兵委员会,选举士兵代表,保障士兵权益,进而实现军队廉洁,官兵平等,减少甚至杜绝军队中的贪污,欺凌和压榨,是提升军队战斗力和战斗意识的重要手段。

    而且军组织制度的建立使得新军中各层级形成了双首长负责制。

    将军负责军队的训练和指挥,军组织参将专做军队的思想工作和经济工作,督促士兵委员会履行职责,在军队内实行民主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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