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古代社会的经济组织-《大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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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社会的经济组织,它的特质,到底在什么地方呢?就是“私有的制度”还没有起源,一个人的生产,不是为着自己而生产,都是为着全社会而生产。一个人的消费,也不必自己设法,社会上总得分配给他一份。所以当时的农工商,并不是为自己要谋生活,才去找这件事干的;是社会全体,要经营这种事业,分配到他头上;所以他们都是“世业”,并没有“择业的自由”。所以当时就是不能工作的人,分配起来,也得给他一份。《王制》上说:

    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矜”,老而无夫者谓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喑”、“聋”、“跛”、“躃”、“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正义》:此等既非老无告,不可特与常饩;既有疾病,不可不养;以其病尚轻,不可虚费官物。故各以其器食之。器,能也。因其各有所能,供官役使,以廪饩食之)。

    都是根据这一种“分配制度”来的。就是孔子所说“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所梦想的也是这一种经济组织。

    但是这种组织,到后来破坏了。为什么破坏呢?我说有两种原因:

    一、当时社会上,有贵族、平民两种阶级。贵族阶级侵夺平民阶级。

    二、因生产的方法进步了,各部落都有余财,交易之风渐盛(一个部落里,虽没有私有财产的人,然而部落的财产,却是私有的。所以部落和部落之间,仍可互相交易)。因交易之风渐盛,而生产方法格外改变。从前各个部落,都得汲汲乎谋自给自足的,到这时候却可以不必(缺乏了什么,可以仰给于其他部落)。于是个人渐可自由择业,而财产私有之风以起(参看《建设杂志》马克思《资本论解说》)。

    所以当时旧组织的崩坏,第一件,便是井田制度的破坏。井田制度的破坏,《孟子》说:

    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漫其经界。

    寥寥数语,把井田制度破坏的原因,说得十分透彻。这分明都是贵族侵夺平民的。再看朱子的《开阡陌辨》(《文献通考》卷一)。

    《汉志》言秦废井田开阡陌说者之意,皆以开为开置之开,言秦废井田而始阡陌也……按阡陌者,旧说以为田间之道;盖因田之疆畔,制其广狭,辨其纵横,以通人物之往来……当衰世法坏之时,则其归授之际,必不免有烦扰欺隐之奸;而阡陌之地,切近民田,又必有阴据以自私,而税不入于公上者。是以一旦奋然不顾……悉除禁限……听民兼并卖买……使民有田即为永业,而不复归授,以绝烦扰欺隐之奸;使地皆为田,田皆出税,以核阴据自私之幸……故《秦纪》、《鞅传》皆云: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蔡泽亦曰: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

    这一篇说话,尤可见得井田制度的破坏,全由于贵族的侵占自私。井田制度,是古代共产社会的根本,井田制度一破,共产社会的组织就从根本上打消了。

    按李悝替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说(《汉书·食货志》):

    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

    则当时的农民,就便实有百亩之田,养活一家五口,已经不足;何况照上文的研究,决没有百亩之田。再看韩非子的说法(《五蠹篇》):

    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

    更何况一家又绝不止五口呢。然则当时的农民过什么日子呢?

    其第二件,便是商业的发达。阶级制度全盛的时代,一切享用都要“身份相称”,下级社会的人,有了钱也没处使用(《白虎通·五刑篇》:礼不下庶人,欲勉民使至于士……庶人虽有千金之币,不得服)。所以商业不能大盛,加以古代生产的方法幼稚,平民社会里,也实在没有几个宽裕的人。到后来,生产的方法渐次进步,阶级的制度又渐次破坏。只要有钱,凭你怎样使用。这种旧制度,就一天天地崩坏了,《汉书·货殖传》说:

    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至于皂隶、抱关、击柝者,其爵禄、奉养、宫室、车服、棺椁、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夫然,故上下序而民志定……及周室衰,礼法堕,诸侯刻桷丹楹,大夫山节藻棁;八佾舞于庭,雍彻于堂;其流至于士庶人,莫不离制而弃本,稼穑之民少,商旅之民多,谷不足而货有余。

    这几句话,把商业发达的情形,叙得了如指掌。《史记·货殖列传》说:“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又说:无财作力,少有斗智,既饶争时,俨然是一种大规模的竞争了。

    还有一件,便是古代所谓名山大泽,与民同财(见第一节)的地方,到后来,都给私人占去,于是农民非常之苦,而畜牧、树艺等事业,却非常之发达。所以《史记·货殖列传》说:

    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萩,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干亩卮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

    这三种人,一种是“大地主”,一种是“商人”,一种是“擅山泽之利”的。终前汉一朝,始终是社会上的富者阶级。这个且待第二篇再讲。

    社会上经济的变迁剧烈如此,于是拜金主义大为流行。“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与之分庭抗礼。”乌氏倮以畜牧起家。“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巴寡妇清,擅丹穴之利,“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史记·货殖列传》)。而穷人则:

    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厌糟糠(《汉书·食货志》)。

    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相伯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史记·货殖列传》)。

    其受生计压迫,奔走求食的情形,则《史记·货殖传》说:

    故壮士在军,攻城先登,陷阵却敌,斩将搴旗,前蒙矢石,不避汤火之难者,为重赏使也;其在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任侠并兼,借交报仇,篡逐幽隐,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鹜者,其实皆为财用耳。今夫赵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游闲公子,饰冠剑,连车骑,亦为富贵容也。弋射渔猎,犯晨夜,冒霜雪,驰坑谷,不避猛兽之害,为得味也。博戏驰逐,斗鸡走狗,作色相矜,必争胜者,重失负也。医方诸食技术之人,焦神极能,为重糈也。吏士舞文弄法,刻章伪书,不避刀锯之诛者,没于赂遗也。农工商贾畜长,固求富益货也;此有智尽能索耳,终不余力而让财矣。

    把社会上的形形色色,一切都归到经济上的一个原因,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也不过如此。

    总而言之:一、贵贱的阶级破,贫富的阶级起;二、共有财产的组织全坏,自由竞争的风气大开。这是春秋战国时代社会的一种大变迁,是三代以前和秦汉以后社会的一个大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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