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从魏晋到唐的政治制度和社会情形-《大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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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官制

    从魏晋到唐的制度,是相因的。唐朝的制度,只算集魏晋南北朝的大成。从三国以后,中国的政府,有四百年,在军阀和异族手里,本篇第十二章,已经说过了。要看这时候的政治,在它的施政机关上,就最看得出。

    汉朝从武帝以后,宰相就渐渐失其实权,已见本篇第八章第一节。这种趋势,从魏晋以后,愈趋愈甚。魏朝建国之初,置了一个秘书省,受禅之后,改为中书省。于是中书亲而尚书疏。南北朝以后,因侍中常在禁近,时时参与机务,于是实权又渐移于门下省。总而言之,魏晋南北朝,机要是在中书、门下两省的,尚书不过执行政务罢了(中书、门下,像后世的内阁。尚书像后世的六部)。到唐朝,就用三省的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但尚书令是太宗做过的,所以不以授人,就把次官仆射,改做长官。后来又不甚真除,但就他官加以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目,便算做宰相),作为宰相。中书面受机务,门下省掌封驳,尚书承而行之(虽有此制,三省常合在一个政事堂内议事,并没有三个机关分立的样子。尚书省分六部,是吏、户、礼、兵、刑、工。这个制度,相沿到清朝。未曾改革。六部之分,是沿袭后周的制度。后周的制度,是苏绰定的。都以《周礼》为法〈六部就是仿的天、地、春、夏、秋、冬六官〉。这种制度,隋朝没有沿袭它)。中叶以后,所谓翰林学士,和天子十分亲近,又渐渐地握起实权来(学士之名,本是因弘文、集贤两馆而起的〈参看下节〉。翰林院,本是艺能技术之流杂居之所,以备天子宴闲时的召见。玄宗时,才于翰林院置待诏,供奉,命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敕〈本来是中书舍人的职务〉。又于翰林院之南,别立学士院以处之;于是与杂流不相混处,而其地望遂清。然其官则仍称为翰林学士)。王叔文的用事,就是居翰林中谋划的(参看第三篇)。总而言之,翰林学士的握权,和前此的中书省如出一辙。明清时代的殿阁,也不外此理,这等处,须要通观全局,自然明白。九卿是历代都有的,然而都失其职(实权都在六部)。为避繁起见,不再详叙。御史一官,却威权渐重(武后时,改为肃政台。分置左右。左察朝廷,右澄郡县。中宗复位后,复名御史台。仍分左右。睿宗时,命两台都察内事,旋又把右台废掉)。贞观末,御史中丞李乾祐,奏于台中置东西二狱,从此以后,御史台就多受词讼,侵涉了司法的权限。至于外官的变迁,则和内官正相反。内官的权限,日趋于轻;宰相九卿等,有独立职司的官,职权多见侵夺。外官的权力,却有日趋于重之势。秦汉时代的两级制(郡县),到汉末改设州牧,就变成三级制。也已见本篇第一到八章。东晋以后,疆域日蹙,而喜欢多置州郡,以自张大。于是“侨置”的州郡甚多。往往有仅有空名,实无辖境的。于是州郡愈多,辖境愈小。然而这时候是个军阀擅权的世界;军阀的地盘,是利于大的;州郡虽小,有兵权的,往往以一个人而都督许多州的军事,其辖境仍旧很大。隋朝统一以后,当时的所谓州,已经和前此的郡,区域大小,并无分别了。于是把州、郡并做一级。唐朝也沿其制,而于其上再设一个道的区域。一道之中,是没有长官的。中宗复位的这一年,分天下为十道,每道各设巡察使。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11年),改为按察使。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又改为采访处置使。肃宗至德(公元756、公元757年)以后,把天下分做四十余道,各置观察使。这种使官,都称为监司之官。他的责任,只是驻于所察诸郡中的大郡,访察善恶,举其大纲,并不直接理事,颇和汉朝刺史的制度相像。然而到后来,往往侵夺州郡的实权,州郡不敢与抗。而且这时候,已经是军人的世界了。有军马的地方,就都设了节度使。凡有节度使的地方,任凭有多少使的名目,都是他一个人兼的。这正和近代的督军兼省长等一样,又谁敢和他相抗呢?于是中央政府,毫无实权,可以管辖地方,又成了尾大不掉的情形了(参看第三篇第二章第一、第二、第五节。监司官的名目,还有许多,欲知其详,可参看《文献通考》第六十一、第六十二两卷)。

    唐朝的官制,中叶以后,又有宣徽南北院和枢密院,其初特以处宦者,并没有什么重要的职权。后来宦者的威权日大,这两种官的关系,也就渐重。到五代以后,都变做了大臣做的官。这个留待第三篇里再讲。又地方自治的制度,从汉魏以后,日益废坏。汉朝时候,重视三老、啬夫等职的意思,丝毫没有。而役法日重,这一等人,反深受了苦役之累。这个也是一个极大的变迁,也待第三篇再讲。

    第二节 教育和选举

    教育制度,从三国以后,是很衰颓的,无足称述(《三国志·王肃传》:“自初平之元,至建安之末。天下分崩,人怀苟且。纪纲既衰,儒道尤甚。至黄初……之后……太学始开……至太和青龙中,中外多事,人怀避就,虽性非解学,多求诣太学。太学诸生有千数。而诸博士,率皆粗疏,无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无能习学。冬来春去,岁岁如是……正始中,有诏议圜丘,普延学士。时郎官及司徒领吏,二万余人,虽复分布,见在京师者,尚且万人。而应书与议者,略无几人。又是时朝堂,公卿以下,四百余人。其能操笔者,未有十人。多皆相从饱食而退……”这是后汉以后,学校就衰的情形。从此到南北朝末,虽亦设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小学,或又置有博士,然皆无足称述)。唐太宗时,“屯营飞骑,亦令受经;高句丽、新罗、高昌、吐蕃,皆遣子入学”。表面上似乎是很盛的,然而实际,士人社会的视线,已经移到科举上了。要晓得科举制度的由来,就要先晓得九品中正。九品中正之制,起于魏文帝时。这时候,“三方鼎立,士流播迁,四民错杂详覆无所”。尚书陈群,就于各州郡皆置中正,品评其本地的人物,分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而尚书用人时,凭以复核。这种制度的可行,原因为后汉时代,清议极重,乡评特为有力之故(史称:“晋武帝时,虽风教颓失,然时有清议,尚能劝俗。陈寿居丧,使女奴丸药,积年沉废。郄诜笃孝,以假葬违常,降品一等”)。然而乡评的有力,是一种风俗,风俗是要随时势改变的。九品中正,是一种制度,比较的总觉流于硬性。于是就生出种种弊病来。扼要些说,便是:

    一、中正的权力太大,而又并无赏罚之防。就不免有徇私、趋势、畏祸、私报恩仇等事情。

    二、一地方的人,中正本不能尽识;即使尽识,也未必能知他的好坏。就使能知他的好坏,也不应当以一个人的话为标准。况且中正至多能晓得这个人的品行德望,至于当官的才能历练,是全然不知道的。

    然而这还不是最大的弊病。最大的弊病就是中正都是本地方人,谁没有亲戚朋友?一个人在社会上,本没有真正完全的自由。一个阶级里的人,受这阶级的制裁,当然最为严重,谁能够真正破除情面呢?于是所选举的,总不外乎这一阶级里的人,就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历代选举的制度,纵或小有改革,然大体总是相同。九品中正的制度,南至梁、陈,北至周、齐,都是有的,直到隋开皇中方罢。这种制度,与两晋南北朝的门阀阶级,是很有关系的(参看第七节)。

    “隋唐以后科举”的前身,便是两汉时的郡国选举。原来郡国选举的制度,到两晋以后,也弊坏得不堪了(东晋初年,为了抚慰远方的人士起见,州郡所举的孝廉、秀才,都不试就用。后来实在弄得不堪了,于是要试之以经。秀才、孝廉,就都不敢进京。到京的,也都装病不考。于是宽限五年,令其补习)。九品中正的制度既不可行,于是不得不加之以考试。既然凭考试为去取,就索性“毋庸郡国选举,而令他怀牒自列于州县,州县加以考试,合格的再把他送进京去应考”。就变成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度了。唐以后的科举,最重的是进士科。这一科,是起于炀帝大业中的(当时还是试的策)。这件事,《隋书》不载(只见于《唐书》所载杨绾疏中)。大约当时还不甚看重他。“唐制,取士之科……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其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然而取之最多的,只有进士、明经两科。进士试“诗”、“赋”、“论”、“策”,明经试“帖经”、“墨义”。这时候,崇尚文词的风气已成。明经所作的帖经墨义,又是毫无道理的,大家都看不起它。就有“焚香看进士,瞋目待明经”的谚语。不是天资愚鲁,不会作诗赋的人,都不肯去做明经。就把天下人的聪明才力,都消磨到“声病”上去(参看第六节)。

    《文献通考》卷二十九凡举司课试之法:帖经者,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间开惟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或得五,或得六为通。后举人积多,故其法益难,务欲落之。至有帖孤章绝句,疑似参互者以惑之。甚者或上抵其注,下余一二字,使寻之难知,谓之倒拔。既甚难矣,而举人则有县孤绝索幽隐,为诗赋而诵习之。不过十数篇,则难者悉详矣。其于平文大义,或多墙面焉(按这是责令默写经文)。

    又卷三十……愚尝见东阳丽泽吕氏家塾有刊本吕许公夷简《应本州乡举试卷》。因知墨义之式,盖十余条。有云:作者七人矣,请以七人之名对。则对云:七人,某某也。谨对。有云:见有礼于其君者,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请以下文对。则对云:下文曰:见无礼于其君者,如鹰鹯之逐鸟雀也。谨对。有云:请以注疏对者,则对云:注疏曰云云。有不能记忆者,则只云对未审……

    这种考试的法子,现在看起来,真正是奇谈。然而也不足为怪,这是古人研究学问的方法如此。原来古人都是把《经》就算做学问;所谓通经,又不必自出心裁,只要遵守先儒的注疏;自然就造成这种怪现象了(这种现象,一变而为宋朝的经义。再变就是明清的八股文,通看后文自明)。

    武举起于武后的长安二年(公元702年),也用乡贡之法,由兵部主其事。

    制科的科名,是没有一定的。唐制科名目和登制科的人,详见《文献通考》卷三十三。

    以上所说,是取士的方法,但登科以后,还不能就有官做,还要试于吏部,谓之“释褐试”。释褐试取了,才授之以官。一登进士第,便有官做,这是宋朝的法子,唐朝却不如此。

    铨选仍是历代都由尚书。唐时分为文武二选:文选,吏部主之;武选,兵部主之。文选有身(体貌丰伟)、言(言辞辩正)、书(楷法遒美)、判(文理优长)四种。“始集而‘试’,观其书判。已试而‘铨’,察其身言。已铨而‘注’,询其便利而拟。已注而‘唱’,不厌者得反通其辞,三唱而不厌,还得听其冬集。”较诸后世的铨选,似乎还要合理些。又后魏崔亮(吏部侍郎)创停年格。补用的人,一以他停罢后岁月为断。后世说他是资格用人之始,都不以他为然。然而他实在是迫于胡太后时候,强令武人也要入选,才创此法,以限制其的(他复外甥刘景安的信,说:“吾近面执,不宜使武人入选。请赐其爵,厚其禄,既不见从,是以权立此格,限以停年耳。”可见此法之创,实是限制武人的意思多)。况且以资格年劳用人,原不算得弊政,较诸在上的任意抑扬,在下的夤缘奔竞,就好得多了。

    第三节 兵制

    唐朝的兵制,也是沿袭南北朝的。近人南海康氏说:“中国承平的时候,可以算是没有兵。虽然有唤做兵的一种人,实在是把来供给别种用场,如以壮观瞻等,并不是要他打仗。”这句话最通。秦汉时代,承袭着战国时的余风,全国还有些尚武的风气;东汉而后,就渐渐显出无兵的样子了(参看第二篇第八章第四节)。从五胡乱华起,到南北朝末止,却可以算得一个长期战争,其中东西魏(周、齐)对立的时候,竞争尤其剧烈,所以产出一种略为整齐的兵制。

    有名的“府兵”制,是起源于后周的。其制是籍民以为兵,但是拣其魁健才力的,并不是全数叫他当兵。——而蠲其租调。令刺史以农隙教练。合为百府,每府一郎将主之;分属二十四军。领军的谓之开府;一大将军统两开府;一柱国统二大将;共为六军。总数不满五万人(隋朝也沿袭其制,置十二卫将军)。

    唐制:折冲府有上、中、下。上府千二百人,中府千人,下府八百人。每府都有折冲都尉,和左右果毅都尉,以司训练。其兵的编制:是十人为火,火有长。五十人为队,队有正。三百人为一团,团有校尉。有兵籍的人,年二十而为兵,六十而免。平时居于田亩,教练皆以农隙。有事就出去从征;事讫,依旧各还其乡。据《唐书·兵志》说:唐初,天下共六百三十四府,而在关内一道的,倒有二百六十一,所以中央的形势颇强。当时宿卫,也是靠府兵轮值的,谓之“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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