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错过最爱的那一刻-《良言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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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东圳一个人从b城马不停蹄地开车赶过来,他心急如焚,担心她会一直那么哭下去。他按照写意留的地址,在游乐场找到她。没想到,那个时候的写意,神色恬静地坐在公园的木椅上,和前面的几个小朋友说话,神色已经平静下来,全然没有电话中的失态。她和那些小孩几分钟就混熟了,一起猜字谜,赢的人分糖吃。
有个胖乎乎的小孩四处找了根枯树的枝丫,问:“阿姨,你说这是什么?”
“木棍。”写意说。
“四个字的。”
写意想了想:“一根木棍。”
确实是四个字,她从小就这样,无厘头,捉弄人是一流。
詹东圳在旁边看得只摇头想笑。
果然,她的答案让小胖有些措手不及,急忙摆手说:“不是不是,不是这个意思,就是用四个字说的那种话。”
“那叫成语。”写意乐了。
“对,对,就是成语,怎么说?”
这下可考倒她了,她侧了侧头,蹙着眉,“不知道。”太难猜了。
小胖扬扬得意地说:“这叫完好无损。”
然后,他又将枝丫折了一下,树皮还没掐断,继续说:“这是藕断丝连。”
写意听到,笑了笑,接过那棍子,一下子掰成两截,问:“那阿姨考你,这是什么成语?”
小胖挠了挠头,眉毛拧在一起,摇头说:“老师还没教,我不知道。”
写意眨了眨眼睛说:“这是一刀两断。”
嗖嗖的秋风吹乱她的头发,她恢复往常一般,唯一哭过的痕迹只是那双红肿的眼睛。她一直坚强得要命,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落过泪,哪怕是父母去世的时候。
他见孩子们拿着糖离开,才走向她:“你干吗对着电话哭得稀里哗啦的?”
“那是因为我牙疼。”她说。
詹东圳替她在b城找了个僻静的住处,让她一个人住。写意关掉手机,拒绝看电视,不买报纸,窝在詹东圳的公寓里。牙疼果真来得凶猛,因为牙龈发炎,她整个脸都肿了起来,只好出门去药店买药,药店推荐了一大堆品种。
她皱眉,“不是我以前吃的那种。”
“以前吃的是什么?”药店的人问她。
她怔了怔,“我……不知道。”
在回家的路上,写意突然打了车去西郊东山的墓地。写意远远地看见那两座墓碑,从上数下来,路边第三个和四个。左边是父亲,右边是母亲。母亲不是他合法的妻子,为了尊重任姨,没有用双棺让他们葬在一起。照片上是父亲笑着的样子,他和她一样,只有一个酒窝。小时候,她那么调皮,那么捣蛋,可是父亲提起她的时候,依然很自豪,总说:“我的写意,我的写意……”
以至于写晴那么讨厌她。
所以,写晴说:“别以为爸爸叫你回来,你就是沈家的人了。告诉你,无论沈家的财产,甚至是詹东圳,我都不会让你分去半点。”
她当时淡淡地一笑,她什么都不要,只要她的阿衍。
在德国,有阿衍。
厉择良永远是人群中最出色的那个,在金发碧眼的人群中,他那样的亚裔却仍然惹人注目。修长的身材,眼睛是内双,头发修得刚好,不太长也不太短。每次剪完头发之后,耳后的皮肤会暂时暴露在空气中几天,白皙而且细腻。和那些打着耳洞,头发梳成莫西干样式,身上飘荡着刺鼻体味的白种年轻人完全不一样。每逢遇见女人对厉择良侧目,她便拉住他的袖子说:“我一定要把你盯紧点。”
写意去的那会儿,他已经在投资股票,和朋友合作开公司,常年开车往返于法兰克福和海德堡之间。他的脾气并不如现在这般古怪,只是有些寡言,为人很低调,这也是早被写意熟知的个性。她来得突然,德语不好,费了很多时间在语言上,也因为如此除了学校一般不出门,所以,一般都是他带食材回来做给她吃。
那天,厉择良又去了法兰克福,晚上不会回来。德国的冬天来得特别早,也比b城要冷得多,四点多就黑了大半。写意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可惜又将手套和帽子忘在了图书馆。随着暮色深沉,气温也急剧下降,冻得她够呛。她又懒得绕回去取东西,于是一个人抄近路,想从小巷里尽快赶回家。整个巷子里只有她一个人,脚步踩在雪上咯吱咯吱的,好像有回音。她走到一半,才开始害怕,紧张地回头去看,有些慌。
再一次转头以后,发现远远的前方急匆匆地走来一个人。她心中一紧,就怕遇见醉酒的流浪汉,于是将一钱不值的手袋朝胸前挪了挪,使劲攥住。眼看那人越走越近,她停下来,心提到嗓子眼,几乎想回头撒腿就跑。
就在这个时候,那人放慢了脚步,用中文喊了一句:“写意?”
那一瞬间,写意一呆,随即几乎是飞奔着跑去,扑在他的怀里,“阿衍!”
“你一个人怎么不走大街?”他说话的时候气喘吁吁的,好像从别的地方急忙赶来的。到了灯光下,写意才看到他走得急,在那么冷的天气里,额头居然冒出细密的汗。
“你下午说你不回来啊?”
“忙完了就回来了。”
下午下了大雪,他在法兰克福的时候突然想到不知道这么冷的天气留她一个人在家会怎么样,于是,他开了一个小时的车回家,发现家里没人,又朝图书馆这边找来。
“那你来接我?”写意侧头问他。
他板着脸,没有回答。
写意乐呵呵地哈热气来搓手,她没戴手套,衣服上也没兜,所以十指已经冻成红色。
“手套呢?”他问。
“忘在学校了。”她说。
“什么时候长点记性,丢三落四的。”
他说完,将她的手捂在掌中搓了搓,他的手平时有些凉,可在那个时候却是暖暖的。
她傻傻地笑,“阿衍,你真好。”
他一抬头,才注意到她只穿着羽绒服,帽子围巾都没戴,便放开她的手,将自己的围巾取下来为她套上。
“哪儿还冷?”他问。
“手冷。”她撒娇。
这下他没辙了,他不习惯戴手套,冬天里手都是揣在兜里。于是,他解开大衣的纽扣,准备替她披上。
“不要,我哪儿有那么娇气,要是惹得你感冒了,更折腾。”
写意眼珠子一转,“这样吧!”
她抓住他的右手,一起揣在了他的大衣口袋里。他当时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大衣,兜里都是他刚才焐热的温度。
她的左手,和他的右手,同时将那个口袋撑得鼓鼓的。
然后,写意嘻嘻地冲他笑,“这样就好了。”
她的五指从厉择良的指缝中穿过去,顺利地与他扣在一起。厉择良的手不经意间似乎僵了僵,紧接着,他没有刻意地迎合,也没有刻意地抗拒,只是那么自然而然地摩挲了几下,将温暖传递给她。
接着,她抬起自己晾在外面的另一只手,嘟囔着说:“对不起啊,右手小姐。阿衍的右手写出来的字很漂亮的,所以写意就先握他的右手了。不过,等一会儿阿衍就会来暖和你的。”
厉择良哑然失笑。于是,两个人就这么一起并肩回家了。不知道是走得急,还是气温突然升高了,或者是她紧张的缘故,握着厉择良的那只手的掌心开始有汗。她想伸出来擦一擦,却又不敢。她怕自己轻轻一动,惊动了他,再也不肯让她握。
那是他们第一次牵手,要不是她厚着脸皮冒出这么一个主意,还不知道是不是要等到猴年马月去了。从第一次相识到第一次牵手,居然经过了七年。
过了一会儿,他问:“那只手不要了吗?”
“什么?”
“你的右手。”
“要!”
于是两人调了个方向,换手又牵了一次。
写意一路喜滋滋地笑。
“乐什么?”他问。
“没什么啊,没捡到钱。”写意敛了笑,学着他平时的样子,板着脸说。
其实,她在心里琢磨着,是不是以后就一律不买手套了。
厉择良还有一个爱好,便是看球。她很难想象,他那样内敛的一个人,怎么对那种运动感兴趣,虽然知道他从来不玩儿。他倒不是很狂热的那种,只是周六都会空一点时间打开电视机看当地的转播。他看球的时候,沏一杯茶坐在那里,一个人静静地看。每逢他看到激动之处,握紧拳头,会一下子站起来,再缓缓坐下。
“他们踢来踢去老是不进,多烦啊。这么多人抢一个球,不如让裁判一次多发几个。”
他冷冷地瞥了她一眼。
她立刻噤声。
才过了一会儿,她在旁边就又开始坐不住了。
“难道你选德国的原因,是为了看球?”她问。
“那我来看球,你来做什么?”他反问。
“……”
写意瞅了瞅他,这个问题问得很没有挑战性,难道他还不知道她是来做什么的?
那个周末,刚好是圣诞节前的最后一轮球赛,他开车载她去临近的法兰克福一起看现场。临走的时候,她背了个小包,将所有需要的东西带齐了,出发。
他突然问:“手套带了吗?”
“啊,”写意故意说,“我好像忘带了!”
“我明明见你放在椅子上的。”他说。
“是吗?”她装傻。
“是的。”他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递给她赶快回去拿的眼神。
奸计还没开始实行,就被识破了。她哀怨地看了看他,却不得不遵命。她从来没有去现场看过球赛。他们的位置很靠前,正好坐在主场球迷的中间。写意抬起双手,跟着他们学那些手势和口号,全然是一副投入的样子,再也没有抱怨无聊。中场下起雨,幸好她穿着雨衣,他戴着鸭舌帽。当主队进球的时候,写意和旁边的球迷一起蹦起来。
她抓住厉择良的手,兴奋地大叫。
他微微一笑,拉住她,“别喊了,嗓子喊哑了。”
那场比赛,升班马法兰克福奇迹一般力克卫冕冠军拜仁慕尼黑,场外天寒地冻还飘起了纷纷的雨雪,球场内的热情却一浪高过一浪。主裁终场哨声吹起的那个瞬间,大家都欢腾起来。旁边的一个和写意击掌庆祝的德国球迷,激动地将手上的队标围巾绕在写意的脖子上,大喊:“siehabenunsglueckmitgebracht!(译:你给我们带来了好运!)”说完,毫无征兆地捧起她脸,在脸蛋上狠狠地亲了一口。写意心里也乐得很,还给了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她随即跟着那群人一起高歌一起退场,上了一级台阶,发现厉择良还留在后面,帽子压得低低的,瞧不到眼睛。
她伸手准备碰他下,说:“阿衍?走了。”
就在她碰到他胳膊的那个瞬间,他拉过她,将脸凑过来。
她刚才上了一级的台阶,显得还比他略高一点,所以需要他稍微抬头,她雨衣上的帽子还戴着,因此耳朵能听见雨滴打在雨衣上滴滴答答的声音。她看见他靠过来的脸,些许一怔,转瞬之后才明白他要做什么。旁边有球迷在霏霏细雨中燃起烟花,庆祝主队的胜利,还有很多人久久不愿意走,球员刚刚致谢,于是他们主动掀起一波又一波的人浪。
他就站在这些人之间,在过道上,脸渐渐地接近她。写意睁大眼睛,呆呆地望着他那双凝视着自己的双眸,不自觉地微微张开双唇。没想到半空中,两人的动作被阻,因为他的鸭舌帽帽檐正好戳到写意的眉骨上,她吃痛地眯了眯眼睛。他随即迟疑了一下,神情一顿,挪开脸,却没有再来第二次。写意也是茫然了一阵,之后却又隐隐觉得失落。她平时大大咧咧,可惜骨子里还是没有那么开放。前一分钟被其他人亲了一口,当时还毫不介意,可是当对象突然换成厉择良以后,她居然一下子害羞起来。
回程的路上,写意开车。她学了车,因为医生说自己开车的话会让晕车的症状缓解。厉择良平时有些懒散,既然有人乐意开车,自然用不到他。回去的厉择良盖着帽子,遮住脸,坐在副驾座上,似乎是在闭眼睡觉。两人除了必要的那几句,竟然没怎么说话。几个同去看球的朋友心里高兴,回到海德堡又找酒吧喝酒,自然也拉了他俩去。
“我也要啤酒!”写意跟着大家一起喊。
厉择良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她立刻不情愿地蹙了蹙眉头,口是心非地纠正说:“怎么可能呢,我滴酒不沾的,只喝苏打水。”
厉择良恰好在酒吧遇见熟人,两男一女。那女姓董,据说是某市市长家的千金,长得极为乖巧。写意见过她几次,每次看见厉择良几乎每句话必以“择良哥哥”这个称呼作为开头。
写意理所当然地非常不喜欢她。那位董小姐不知道听旁边两个男的说了什么,望着厉择良掩住嘴轻轻笑。那双片刻不离厉择良的眼睛,在写意看来,真应该挖出来熬汤。
她越想越气愤,大叫:“我要啤酒!”叫完以后,再看了一眼厉择良,她的举动根本就没有引起他的注意。
她赌气一般,拿起杯子咕噜咕噜地喝下去。待厉择良和人寒暄完回头一看,写意居然已经在喝第二扎啤酒了。她的酒量一直很浅,就连喝家乡的米酒也会醺醺然,所以,啤酒下肚脸蛋已经醉得通红。她将下巴磕在吧台上,眼神发直,此刻闷闷不乐地卷起食指有一下没一下地弹着那啤酒杯。最后,他半搀半扶地将她带回去。她这个人一醉就睡觉,当然半醉的时候却是最啰唆的。烂醉如泥的写意仍然不忘气鼓鼓地唠叨。
“干吗不经我同意就叫你择良?”
“‘哥哥’这两个字,也是她能随便喊的?”
“恶心不恶心。”
“讨厌,真讨厌。”
“下次把舌头也切下来。”
“不熬汤了,让阿衍红烧比较好吃。”
“什么乱七八糟的。”他摇头,然后掏钥匙开门。
他刚一放手,她就歪到一边去了。他没办法,只好将她架在怀中,下巴正好抵在她的额头上。
她皱了皱眉说:“你的胡子扎到我了。”
他不禁微微一笑,挪开下巴,将钥匙插进锁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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