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酒足饭饱,一觉天堂! 是天堂! 如果在人间有天堂的话,那么北港无疑就是天堂,至少对于巴尔斯来说,这里就是天堂! 巴尔斯从小就是社里的奴隶。 打小就被俘虏的他,并不知道爹娘是谁,他只是一个奴隶而已,其实在社里奴隶和普通人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就是每天干活,然后呢? 没有自己的屋子,只能蜷缩在草棚里。也许有一天,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斗中,他会立下功劳,然后获得自由,拥有属于他的房子,甚至女人。 只不过,那一天似乎离他很远。 不过,现在在北港,他却觉得这种日子就是他所希望的,在这里,没有人会计较他的奴隶身份——不是没有人计较,因为所有人都干着相同的活,吃着相同的饭,穿着相同的衣裳,甚至隔三差五的他也和其它人一样,得到一小杯酒。 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乐不思蜀的巴里斯早早的起床后,麻利的穿上了无袖套头衫,和其它人对衣裳的抵触不同,在他看来,这身衣裳是区别于过去的象征,穿上衣裳的他,就不再是奴隶了。 吃了些简单的早餐后,巴里斯就和其它人一同去了船厂,现在他们中有的人在船厂,有的人在垦荒,人都分开了。 当穿着麻布t恤、大裤衩的番民走出院子里,他们的这身打扮还是让不少人直摇头。倒不是因为这身衣裳的款式不符合常款。而是觉得番民穿衣裳有些浪费了,其实当这些番民第一天换上了麻布t恤、大裤衩后,就在寨子里引起了轰动,这身衣裳着实让众人眼前一……热。 对于寨子里的喽罗也好,庄户也罢,这一身衣裳看起来不起眼,甚至简陋的令人发指,可却没有任何一个船主舍得给他们弄一身衣裳。一两百件衣裳能花多少钱?也就是十几两银子,这点钱还不够他们吃上几口“熊肉”的,怎么也算不上是一笔巨款。 可即便是如此,也没人想过他们。 喽罗们如此,庄户们更是有点儿眼热,那怕样式古怪了些,可总归也是衣裳吧。 番民穿衣裳,可不就是浪费嘛。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