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二章 对比与沉静-《一名隐士的前半生》
第(3/3)页
今天许多人喜欢沉静,并不是他有能力或者意愿享受孤独,而是他无法应对迅速变化的城市。今天中国城市的变化太快了,要不然,那司机也不会嘲笑我落后了。迅速变化的现实,让人不理解,让人有一种压迫感,让人出于本能地想逃避。丽江,这种统一和谐的宁静,就给人以想象。
这里最先来的,是文化人。所谓的这些文化人,只是创造性不适应时代的人。文艺青年最容易极端,要么刺激着这个时代,要么就对历史足迹唱挽歌。在过去,文化普及不高的时代,文化人掌握着解释世界的特权。
但在今天,所谓的文化人,与推动这世界前进的主要力量无关。因为推动这时代前进的是生产力,是科技,是理工界的事情。
对不理解的事物,本能的反应就是骂它,骂不倒,就离开它。丽江的美丽成了一块落魄文艺人的遮羞布,表演高尚的假舞台。他们来了,带来了电吉它与红酒,带来了酒吧与迪斯科,带来了假装高尚的披肩与虚伪外遇的柔情。
在今天这个商业社会,一旦火了事或者地方,总是要变质的。看看这古老的八方街,木府还在,宣科还在。而商贩们承包的店面里,当老板的,最多还是外地人。
在旅游并不兴旺的春节,当地人复苏了,这是他们的故乡,这是他们的家园。他们要唱自己的歌,跳自己的舞,篝火长时间被电灯扑灭,但只要有火种,它就可以再次被点燃。
终于有穿着传统服装的妇女来了,虽然她们都穿的是平底皮鞋,虽然有的人还戴着手表。但是她们的衣服是蓝色的布襟右衽,她们头上戴的,除了传统的银饰,还有那白色丝线绣的月亮的图案。她们是这片家园的传统主人,她们开始了低声的吟唱。
先是两三人坐在一个角落低声音问答,曲调只是那几个,但内容却五花八门。当地口音我还不太熟悉,但偶尔听得出,她们唱的是生活、是劳动、是思念、是家人、是家长里短是禾苗与牲畜,是那些生活的汗水与泪水,是顽强的生存。
在这块几乎被外来人占领的街上,她们回忆起自己的旧时光,她们或者是年轻时的伙伴,各自成家远离,今天聚在一起,倾诉对老时光的怀念,倾诉现实中的委屈与美好,倾诉那些曾经发生在她们身上的事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又来了些人,合唱的声音大了些。调子也整齐起来,那是明显的挽歌啊,那好像是在唱她们的祖先。
她们是漂泊的民族,祖先找到了这块风水宝地,给了生存繁衍的条件。她们辛苦劳作,与这土地熟了,与这森林熟了,与这河流熟了。她们与这有灵的世界熟悉后,就成了这里的一部分。
今天世界变了,外来的人多了,她们以好客的本性欢迎外面的人,但是又有担心。外地的人,会不会也把这些森林与河流、山川与禾苗,当成自己的朋友呢?
纳西族是女人的天下,保留着母系氏族的某些特征。不要说女性是柔弱的,为了后代,她们腰累弯了,手磨糙了,但她们没有倒下。为了后代,她们仍然有一种可信的供子女依靠的力量,她们仍然有一种美丽,在这些歌声之中。
声音细腻悠长啊,这简单的歌声,如同丝弦轻响,好像米酒醇厚。
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乐器加进来了。这声音,配上弦子,就太恰当了。是小伙子们来了,是俊朗的金哥们来了。他们自觉地为金花们伴奏,好像为了配合她们的歌声,自觉地成了配角。
有了男女配合的音乐,舞蹈就会自动出现。手拉着手,不管男女老少,围成了一个圈,围着那篝火,打跳起来。有穿着兽皮的男性长者,如同会祭师的角色,配合着音乐的节奏,念着不知道什么咒语的东西,手舞足蹈,给火堆里撒些什么东西,仿佛在崇拜或者歌颂某种力量。
这是在歌颂火的力量吧?祖先们来到这里时,森林中野兽是少不了的。是这篝火陪伴祖先们度过了一个个没有被野兽偷袭的夜晚,是这火焰让祖先们战胜了黑夜与虫蛇的侵袭,是这火焰让一个个寒冬变得温暖。没有火的佑护,就不会有祖先的存在,没祖先,我们怎么活到今天?
所以,所有宗教,都是人与自然,都是生存与死亡,最后表现为情感。
有了这种情感,大家越跳越快了,歌声也越来越大。这种情感,唤醒了所有游客,因为游客虽然从远方来,从城市里来。但我们的祖先都是一样的,都是借助火的力量,才走到了今天。
火成了人们共同崇拜的对象,祭师勾起了我们共同的回忆,节奏就统一了,情绪就奔放了。我也加入了,不知道左右手都挽着谁的,反正,一起唱吧,把委屈抛入这火中,把情绪都放入这节奏,把一切思念,化着篝火的青烟,融入夜色的一切,都很自然。
跟陌生人一起唱歌跳舞,如果你能够受到音乐与舞蹈的感染,能够无差别地感受到身边人的热情,不管他是美丑、老少、男女,你都只是为热情而打跳,都是为崇拜火焰而旋转,都是为集体而欢乐。那么,你在此刻,就是一个纯粹的人,美好的人,一个拥有快乐能力的人了。
完全沉入某种激烈的感情之中,其实与参禅差不多,制心一处,或者悲伤或者快乐。
有些外来的腼腆的人啊,怕什么呢?怕跟不上节奏,怕不会动手,怕唱歌跑了调子,怕扭伤了脚?大家都在欢乐中,哪个还管你的这些顾虑,哪个还有精力笑话你的动作?
好不容易有个彻底欢乐的时刻,你为什么不融入?什么时候举手?你不要管,旁边的人会把你的手带起来的。什么时候跳脚,你不要管,整个圈子的步伐,你一个人想乱也乱不了。什么时候吆喝,你不要管,只要你自己开心,就等于给众人的欢乐,加了一把火。
除了那些保守的,那些拍照的,所有人都动起来了,不管是在圈子里的,还圈子外的,音乐在响,脚步不停,火就是你眼前,就在你心中。
什么时候大汗淋漓的?我也没意识到。但是一个高潮过去了,大家陷入短暂的沉静。这种激烈与安静的对比是最美的,因为让你的心感受到艺术的刺激。所有艺术只有两种形式,就是让心感受,沉淀与刺激的对比。改变往日跳动的固定节奏,或慢或快,就是艺术之于身体的感应吧。
大概过了半夜,也许凌晨一点了,当有人开始离场,我又听到低声音的音乐,又听到有人窃窃私语,我明白,自己该回去了。
在回去的路上,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那个祭师,穿兽皮的老汉,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