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很快的,他便摇了摇头,将这件想不通的事情暂且抛之脑后,陈员外已经召集了府上的所有下人,他还要对这些人一一问话,办案多年的直觉告诉他,此案是内鬼所为,而内鬼,就在这些人之中…… 林秀走出陈府,将陈家少爷的贴身肚兜在大黄的鼻子上晃了晃,说道:“记住这个味道,一条街一条街的找,只要闻到这个味道出现过的地方,立马回来告诉我。” 找人林秀不在行,但大黄在行。 狗的嗅觉是人类的一千多倍,任何细小的气味,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大黄抬起头,为难的看着林秀,说道:“主人,这座城太大,街道太多,我一个人……不,我一条狗闻不过来……” 林秀想了想,问道:“你以前在外面混的时候,还没有别的朋友?” 大黄摇了摇狗头,说道:“没有,我们都是单独行动,有时候为了地盘和吃的还会打架,就算我去找他们,它们也一定不会帮我。” 林秀略一思忖,说道:“你告诉它们,谁能找到我要的人,我管它们一个月的饭,一天三顿,保证顿顿有肉……” 王都。 北城区。 一片堆满垃圾和杂物巨大空地上,不时传来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这里是王都百姓堆放生活垃圾的地方,此地远离百姓生活区域,臭气熏天,没有人愿意接近,但却是流浪狗的天堂。 它们平日里就在这里寻找食物,勉强不被饿死。 垃圾堆的食物是有限的,根本不够所有狗分,每天都会有因为食物打架的事情出现,不过今天,几十只流浪狗却没有时间打架,而是围着一只黄色土狗,口水直流。 “你说的是真的?” “找到了那个人,就管一个月的饭,每天三顿,还顿顿都有肉?” “你要是敢骗我们,我们咬死你!” …… 大黄面对嘈杂的狗群,稳稳的蹲在地上,狗脸满是骄傲的表情,问道:“你们看看我,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 众狗看了看大黄,然后纷纷惊呼出声。 “好像更壮了!” “毛色也更亮了。” “比以前胖了很多!” “你这段时间,是不是吃了很多好的?” 大黄居高临下的俯视众狗,说道:“肃静,肃静,我现在和你们不一样,我是有主人的人,我在这里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找到这件衣服的主人,接下来的一个月,你们每一顿都能吃肉,再也不会饿肚子。” 众狗的狗眼中流露出渴望,但都没有行动,而是用畏惧的目光看着最前方的一只黑狗。 此狗的体型,比其他狗大了整整一圈,是这里众狗的头领,平日里有吃的,也是头领先享受,它不点头,没有狗敢行动。 那只黑狗一边围绕着大黄转圈,一边说道:“你已经不属于这里了,离开这里,不要再回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作为狗群的首领,它感受到,大黄的出现,已经威胁到了它的统治。 曾经的大黄,也需要对头领卑躬屈膝,就算找到了吃的,也要先献给它,但今时不同往日,三日不见,当刮目看狗,更何况是一个多月。 此刻的它,早已非当日阿黄。 他的身体比这只黑狗更壮,一个跃起,就将它扑到在地,那黑狗想要反抗,但一只捡垃圾吃的流浪狗,又怎么会是天天吃肉的大黄的对手,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大黄爪下挣脱时,它就发出了几声哀鸣,谦卑的低下了狗头,以示臣服。 大黄将这黑狗压下身下,俯视众狗,大声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首领,谁赞同,谁反对?” 一声犬吠,众狗低头。 不多时,王都的各大街道,各条小巷,都出现了流浪狗的影子,他们用鼻子贴着地面,不停的嗅着什么,让看到这一幕的百姓极为惊奇…… 梨花苑。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林秀在听彩衣唱歌,这次,她没有再让彩衣唱戏腔了,《十年》这首歌曲,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从彩衣口中唱出来,让林秀产生了一种时空交错的感觉。 如果她身上穿的不是古风的罗裙,而是旗袍或是t恤热裤,一定会更有感觉。 等到日后,林秀一定亲自设计几套现代服装,让她换着穿,彩衣这身段,不穿旗袍真是浪费了,到时候她穿着旗袍,唱着江南小调…… 嗯,是初恋的感觉。 彩衣发现,林公子每次让她唱的曲目,虽然韵律都极好听,但却越来越偏门,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他自然知道林公子是不懂音律的,她实在好奇,他教她的这些曲目,都是从哪里来的? 唱完一曲之后,她为林秀添上了一杯茶水,然后问道:“那些小丫头从来没有学过规矩,没有惹你们生气吧?” 林秀笑道:“没有,小丫头们很活泼,我娘很喜欢她们。” 彩衣打趣道:“其实我挺羡慕她们的,哪怕是在公子府上做下人,也比在戏楼好得多,若是可以的话,我也想像她们一样,哪怕只是在公子身边端茶倒水……” 林秀果断的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彩衣目中的光彩一暗,脸上却依旧保持着笑容,说道:“公子不要当真,我就是开个玩笑。” 林秀看着她,说道:“彩衣姑娘这么好的女子,端茶倒水我可舍不得,等我以后有钱了,我就请你到家里,让你天天给我一个人唱……” 彩衣失落的心情瞬间又明媚起来,这一切林秀看在眼里,心中不由升起几分心疼和爱怜,不是不想给彩衣承诺,而是婚约的事情没有解决,所有的承诺都是没有意义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