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大明人才搜罗计划-《1635汉风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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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何止能铸炮!”傍晚,齐天回到建业城,在一栋砖石构造的两层办公小楼里,他见到了曹雄和两位兄长。
他不无得意地说道:“舅父,说不定,再过些时日,我们还能造火枪呢!”
虽然,马尔乔卢至今也没有仿制出一杆火枪,而且还拆除破坏了三杆燧发枪。但齐天看着他已经开始陆续打制火枪零件,也许再过些时日,他就可以拿出一杆自己制造的火枪。
“听说,你们造的炮还只是4磅、6磅的小炮?”曹雄笑吟吟的问道。
“呃……”齐天有些尴尬,确实,那个瑞士铸炮师斯蒂芬·格里希丁自从成功制造出一门4磅的火炮后,开始进行8磅炮的试制。但一个多月下来,钢铁浪费了不少,合格的火炮却始终没有造出。有的射程不理想,有的身管太重,有的膛壁强度差,甚至,还发生过一次炸膛的事故。
火炮铸造规格的增大,并不是简单地将炮管加长,炮口扩大,还需要一系列的口径比和身管比,以及膛压的配比。而且钢材与铁和铜来说,少了些金属的延展性。
而采用整钢铸造炮体,炮模是夹层带有湿润沙子的铁皮炮模,内层覆盖一层湿润的碳粉。钢体冷却后,需要在镗床上镗孔,这样的火炮精准度更高,质量更好,膛内不会出现漏洞。可问题就在于镗床上镗孔阶段,总是无法确保火炮膛内的均衡性。
“无妨,慢慢来!”曹雄见齐天的窘态,拍拍他的肩膀,“咱们这里刚开始什么都没有,如今呢,建了两座城,还可以铸炮,冶铁炼钢。城外还有那么多田地,城内这么多房屋。说实话,舅舅我现在已经很满足了!”
“冶铁炼钢,那只是试验性质的,每天也就出个几百公斤。估计还没有广东佛山一个小工坊出的多。”齐天摇摇头,“主要是缺人,缺有技术的工匠。舅父,下次去了大明,一定要想尽办法多弄些过来!不论是花高价请来,还是拿着刀子绑来,都可以。”
记得在明末这个时期,出了很多科学巨匠,有些技术和理念,丝毫不亚于此时的欧洲,甚至还有过之。但最后都淹没于历史长河中,有些为亡国而隐于山林或海外,有些被满清弃之如履,郁郁终身。
既然如此,为何不提前将他们弄到汉洲大陆来,让他们的思想和技术,得以升华和运用,造福华夏汉人后裔。
“行!”曹雄一口答应下来,“不就是些工匠艺人嘛,在大明被视作贱役。多花些银钱,疏通疏通官人,弄些人来,想是不难!俺这次就运了三十余工匠回来,尽数交于你!”
明朝将普通民户分为三等,"曰民、曰军、曰匠",匠户处于社会的最低层,因而最为卑贱。洪武二年(1329),明朝政府规定:"凡军、民、医、匠、阴阳者诸色户,许各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违者之罪,仍从原籍",则从制度上确立了工匠世代为匠不得改业,亦断绝了工匠通过包含科举入仕在内的一切脱籍的途径。
政治身份的界定影响着工匠的经济生活,在明代,工匠分为住坐匠和轮班匠两种。住坐匠常驻京师,每月上工十日;轮班匠按距离京师的远近编为班次,每三年一班,"更番赴京,输作三月"。
工匠做工属于义务劳动,没有任何报酬,只在上工期间领取一定的月粮和直米。轮班匠每班虽只服役三个月,然路途遥远者,往返于途中便花费三、四个月的时间,且盘费一应自己承担,不仅旅途奔波耗费家资,更耽误家中正常的生计。工匠因此疲于奔命,苦不堪言,到了明朝中期经常出现逃班、逃亡的现象。而工匠的世袭罔替亦未考虑匠户的实际执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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