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与私-《解红楼》
清朝有一个最特别的机构,就是内务府。内务府为皇帝私人服务,提供皇室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内务府开支由皇帝私人财产负担。每年户部会从财政收入中拨一笔钱给皇帝,供皇室开销。另外,皇帝还拥有大片土地,即皇庄,奴隶,即包衣,买卖店铺,由皇商经营。
户部是国家财政系统,内务府是皇家财产。户部是公,内务府是私,非常清晰。
江宁织造是内务府下属机构,负责为皇家制衣。织造官曹寅是包衣,是皇帝的家奴。
清代,包衣也有权力保有私人财产。所以,对于曹寅来说,钱财也有公私之分。私是曹家家产,公,是康熙的财产。
但是,问题是,曹寅还是康熙的亲家,公私之间,其实没办法完全分清楚。
康熙在旨意中说:“皇太子、诸阿哥用曹寅李煦等银甚多,朕知之甚悉,曹寅、李煦亦没办法。”
太子是荣妃养大的,荣妃是曹寅的姐姐。荣妃的儿子胤祉叫曹寅舅舅。密妃是曹寅的女儿,密妃有两个儿子叫曹寅外公。这些皇子去问曹寅要钱,曹寅不能不给。一是因为都是血亲,二是因为都是主子。
织造府的钱是给皇帝皇子做衣服的钱,皇子要过来用在别的事情上,也不是什么错误。而且儿子要用父亲的钱,管家硬拦着,也不合适。尤其,儿子们总有一天会继承父亲的财产和皇位,管家也要自保。
另外,还有荣妃和密妃在宫中的花费。七十二回,凤姐就梦见娘娘打发人“来要一百匹锦”。这笔钱是花在皇帝妃子身上。皇帝本该负担自己妻子的生活费用。
还有一笔南巡接驾的开销。十六回,赵嬷嬷说:“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是世上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
皇帝是要讲排场的,路上要有仪仗,所到的地方都要建行宫,所用的东西,都要最好的,而且必须是全新的。四次南巡,用了非常大一笔钱。
这笔费用,“皆令在京所司储备,毫不取之民间。”
不取之民间,那么花的就是康熙自己的钱,也就是走内务府账。织造衙门是内务府下属单位,又在江南,所以当然是由织造衙门垫付。
织造衙门钱花光了,那么怎么给皇帝做衣服呢?
自1703年起,李煦和曹寅轮流出任两淮巡盐御史,就是为了方便挪用资金,而且也可以通过整顿盐务衙门,增加皇帝的收入。二人轮任十年,也就是康熙计划用十年时间平掉南巡挪用的款项。
每年康熙的盐务收入有五十多万两,除补亏空外,还要开销织造费用。
到1713年,曹家已经补完了亏空,李煦在奏折上说:“曹甬补帑已完。”不但补完,还剩三万六千两。康熙“只要六千养马”,其余归曹甬作为织造费用。
后来,事情又有转折,1715年,又查出“江宁织造亏欠未完”,但是到1717年,康熙谕旨说:“曹寅、李煦将历年积欠俱已清完,着交部查完钱粮官员议叙之例具奏。”彻底清完亏空,要论功行赏了。
所以,织造府与盐政的亏空,都是康熙的私人财务危机,而且是康熙自己造成的,曹寅李煦不过是康熙旨意的执行人,没有任何责任。大臣参奏曹寅亏空时,康熙也确实没有任何责备曹寅的意思。还完亏空,还要奖赏。
十六回,赵嬷嬷说:“也不过是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罢了。”
首先,南巡花的钱是皇帝家的银子,也就是皇帝的私人财产。其次,这些钱都花在了皇帝身上。而且花钱的时候,皇帝至少是默许的。最后,所有的亏空,在1717年已经补完。这件事到此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