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假设三个项目都可以在盘古科技实现,英伟大和盘古科技都将成为全世界的焦点,仅凭专利技术就可以在芯片市场横扫千军,说是搂钱,还不如说是印钱,速度比美国的印钞机还要更快。 所以黄壬迅找不到拒绝的理由,甚至说15亿美元的价格购进5%股份,那简直就是在给英伟大公司送钱。 接下来,黄壬迅和杰米玛·科伦便开始讨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这又花了几个小时,因为协议里面有几条细节,杰米玛·科伦做了严格要求。 第一,盘古科技是独立主体,黄壬迅的股份没有参与决策的权利,只有分红的权利。 第二,英伟大公司对盘古科技的研发项目要全力以赴,在必要的情况下,英伟大的研发团队要进驻盘古科技,以达到保密目的,但前提是研发人员经过盘古科技的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人员可以参与项目。 第三,盘古科技将在全球各地开设研究中心,如有必要,整体随时都会搬迁至其他国家,英伟大公司的研发团队要服从盘古科技调度,不能以跨国、离开美国为由拒绝执行。 黄壬迅对第一,第二倒是没有什么意见,但第三条引起了他的疑惑。 在全球各国开设研究中心不奇怪,因特尔和amd两家公司也在欧洲、亚洲等多个国家有这样的操作,但是要调走研发团队,这等于是把英伟大公司的研发能力掏空,这样可能会导致公司以后的发展将会陷入滞后的可能。 杨志远在黄壬迅的疑问下,说了一句“全球化”。 全球化,是一家公司的业务或机构在全球各国发展,以后英伟大公司也势必将在全球各国开设销售分公司或是营销公司,这本身就是一种必然现象。 而研发团队即便是调离美国,也依旧是英伟大公司的员工,假设英伟大的研发能力受限于现在的团队,那么英伟大公司的辉煌,也就止步于此。 黄壬迅听晚杨志远的说法,才点了点头。 杨志远说的没错,公司前景绝对不是靠着一个研发团队而形成的,还包括销售,只要能完成三个项目,销售市场唾手可得,而研发团队也只能跟着盘古科技走,才能掌握研发过程中的数据,这将是英伟大公司的价值所在。 夜里十二点,黄壬迅在协议上签下合作意向书,并且在刚刚几个小时谈好的协议内容签下了大名。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