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经纪合同(4000整合章)-《演员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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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啧啧,那你这也忒能赚钱了吧,得请客,吃土豪。”

    走在一旁的大泌泌同学,啧嘴感叹。

    “行啊,等过段时间,请你们喝奶茶,让你们实现奶茶自由!”

    袋中有钱的林意,豪爽应答道。

    “奶茶自由?”

    大泌泌同学嘴里念叨着,感觉自己又学会了一个新词。

    她就喜欢这种新词。

    尤其是在同学、家人面前,不经意里说出来时,这种语言的逼格,一下子就拉满。

    于是,大杨同学拍着胡戈的肩膀道:“老胡,这事儿你可得见证,某人是说要请我们奶茶自由的。”

    老胡连连点头,“嗯啊,我见证!”

    看着欢乐的两人,视线落至老胡身上,林意心里忽然浮现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自己要是签下这份艺人合同,那就是在胡戈之前踏入唐人大门。

    可别小瞧了这一步之快,要按照进公司时间排序,对于当下还未有当家男艺人的唐人而言,那就是日后妥妥的大师哥。

    而凭着合同上三年至少两部男一的条款,唐人接下来的一部剧,自然就是仙一,那么带来的一个最直接问题就是:自己干了李逍遥的活儿,那老胡干嘛去?

    要么,自己演仙一李逍遥,老胡搞仙三景天?

    林意陷入了沉思。

    许久后。

    眼神一亮。

    也不是不可以......倒也可行。

    对林意来讲,他对于仙剑的情怀,有大半是盘踞在仙一上面。相比于仙三茂茂的死亡,更意难平的还是仙一灵儿的香消玉损。

    事实上,在林意看来,老胡接连饰演了“李逍遥”和“景天”两个角色确实是塑造了仙一、仙三无可争议的经典,但终归有个小bug是:

    两部剧同属一人容易造成两位角色是前世今生的关系,但其实故事线并无一脉相承的关系。而原版仙三里,李逍遥惊鸿一现,也让观众有些认知错乱。

    倒不如分割开来,一个人饰演一个角色。等到了仙三,自己还能以惊鸿一现的李逍遥身份在其中客串一把,这样,就实现了两代仙剑汇聚一堂的话题度。

    至于损失掉与神仙姐姐合作机会这件事,大不了,以后补偿嘛。

    快快乐乐进酒店的老胡此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未来的公司同门大师哥,安排得明明白白......

    另一边。

    下榻酒店的套房之内。

    蔡老板坐在沙发上,低头浏览着笔记本电脑之际,忽然向一旁的助理问道:“你说,林意会答应这份经纪合同吗?”

    “一定会的,刚才在看合同的时候,我瞅着他已经是露出了意动的神色”,助理是以肯定的语气说道:“只是不知为何,又是止住了脱口而出的答应。”

    对于助理提出的这一观察,蔡老板点头称是,并很是赞赏道:“这就是我挺佩服这个年轻人的地方,可以在第一时间克制住冲动,这一定是一个优秀决策者和经营者所必备的理性素质。”

    “可他是一个演员,并不用决策经营。”

    “你这话就狭隘了,一个会经营自己的人,做出的决定一般不会差,这样的艺人,公司需要帮其了断的麻烦就很少,他们脑袋清楚什么事儿能做,什么事儿不合适。”

    “这说的倒也是,头脑清醒一些的,不用公司跟着后面公关擦屁股......”

    蔡老板是认可性的一笑。

    自己确实是创下了公司成立以来,新艺人考察时间最短的记录。

    但这并非是她一时冲动,在给出今天这份针对性的经纪合、决定要签下林意之前,其实在《小倩》持续推进的拍摄过程里,她也是对其保持着关注的。

    从目前吴景源这位港台大导的评价来看,林意的镜头感不错,或许由于剧本本身就是出自其手的缘故,几场戏排演下来,除了开始有些异性上的放不开之外,对于镜头前该怎么去表演的理解力,绝对是上上之选。

    上镜、有才、镜头感不错......这些因素交织到一起,这才是她综合考量后,决定递出橄榄枝的原因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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