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五章 敌明我暗(终)-《自求吾道》


    第(2/3)页

    石武呵呵笑道:“你这话为何不早说?”

    那风韵妇人也笑了起来道:“您买东西给灵石的速度太快了,我这不是没跟上嘛。”

    石武指着右边柜台上的一块雕花玉佩道:“这炼神中期品阶的玉佩倒是挺好看。不知它何以售价三十五万块上品灵石?”

    那风韵妇人介绍道:“您真有眼光,这块双花落玉坠其实是一件炼神中期品阶的法宝。在您处于对战状态时它会自主生出一道贴身的灵力屏障。这屏障的主要作用为净化炼神初期品阶以下的灵毒,让您免遭敌人暗手。”

    石武看中道:“这玉佩可减多少灵石?”

    那风韵妇人作思考状道:“客人给三十三万块上品灵石即可。”

    “你说的减些价钱还真就减了些。”石武道。

    那风韵妇人赔笑道:“客人您别看我这就卖出去了价值几十万块上品灵石的好物,您是不知道,我们这儿的租金因巨龟城那边搬来的商户影响,都快涨一倍了。加上这些好物的成本,这两万块上品灵石是我能让出的最大的利。”

    “原来是这样。那你能给我几只空的储物袋吗?普通的就行。”石武道。

    那风韵妇人听石武索要储物袋,她立马去柜台那边帮石武拿了十只过来。

    石武取出那只装有上品灵石的储物袋,往一只空的储物袋里倾倒了三十三万块上品灵石。

    那风韵妇人确认好灵石数目后,她眼睛直直地看着石武手里那只储物袋,她觉得石武那只储物袋里的上品灵石像是无穷无尽一样。

    这倒是那风韵妇人想多了。石武这只储物袋里装有上品灵石九十七万九千九百二十块,是石武退去雅闻阁灵力包厢后的找零。他这一番消费下来,里面也就四十几万块上品灵石了。

    石武见那风韵妇人收了灵石却没有任何要把货物给他的意思。他问道:“掌柜的,是我灵石给少了吗?”

    那风韵妇人回过神来尴尬笑道:“看我这记性,我这就帮客人把好物装起来。”

    “不必了。你把柜台打开,我自己来装。”石武要求道。

    那风韵妇人闻言口念法诀将那三个柜台全部打开。

    石武右手虚空一抓,那三件物品齐齐飞至他手中。他以灵力探入,在确认这三件物品的品阶效用后他对那风韵妇人道:“告辞。”

    “客人慢走。”那风韵妇人回道。

    石武出了那间店铺就离开了澄福城。他带着购买的物品飞回原先那处河流旁。他静坐闭目,准备用一夜时间将身心状态调整至巅峰。

    夜色流转,朝霞满天。

    东方的第一缕阳光于卯时过半照射在水岸边的石武身上。

    石武睁开双目换上那件炼神初期品阶的土灵护身袍,他再把土陨剑负于身后戴上那根蓝影水玉簪。等他将双花落玉坠挂好腰间,他便操控脑中六处穴位上的灵力细针把关荣的面貌换形成了轩天灵。

    石武收回肉身中的阴火之力,待其身上炼神后期的灵力轰然散出,前方平静的水面顿时澎湃汹涌,阴狠无情的离垢地轩天灵再现尘寰。

    巨龟城东城门外,正在恪尽职守的沈侨等人突感一股可怕的灵力威压落至肩头。

    沈侨抬首望天,看到空中来了个鼻梁高挺,目光深邃凶狠的中年修士。他赶忙俯身作揖:“参见前辈。”

    石武用有些沙哑的声音问道:“这里是巨龟城?”

    沈侨回道:“正是。”

    “老夫离垢地轩天灵,欲和巨龟城城主田塽做笔交易。要么你帮我通知田城主出来,要么我入城去见他。”石武落至沈侨面前道。

    沈侨的身子顿了一顿,他随即说道:“我们城主正在珠光阁内与柳管事议事。小的带您过去。”

    “好。”石武同意道。

    珠光阁柳净的专属屋舍中,田塽正看着手上玉盘显示的沈侨与石武的影像,他疑惑道:“柳兄,你说这炼神后期的离垢地修士所来为何?”

    脸色煞白的柳净道:“不管他来干什么,只要是在这巨龟城内部我们就不用担心。”

    田塽点头道:“虽然巨龟城南面的法阵被宸灵子前辈破坏后只相当于返虚初期品阶,但其余位置的法阵效果依旧是返虚中期品阶。有我手中这阵眼法器在,返虚以下修士皆不足为惧。”

    柳净听到宸灵子之名怒意横生道:“霍灸前辈就该在六月廿一那晚杀了那疯子的!”

    柳净说完止不住地咳嗽,在从怀里拿出一枚丹药吞下后才缓了过来。

    田塽劝道:“柳兄,身体要紧,莫要再动气了。”

    “我只恨自己实力不济,否则我就是拼个玉石俱焚也要把那疯子给灭了!”柳净双拳握紧道。

    田塽叹息道:“柳兄,起码我们都还活着。你想想南城门那些粉身碎骨的修士和百姓,他们到死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柳净对那些人没有任何同情:“那是他们命数到了!田兄,虽然我被那疯子重伤之下只有炼神中期修为,但我相信我们能活下来那就一定有报仇的机会!”

    田塽看出柳净已经被仇恨侵蚀,他见沈侨他们即将到来,他将那块阵眼法器收入袖中道:“柳兄,那离垢地修士要来了,我们准备一下吧。”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