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零-《我写的自传不可能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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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们去哪儿啊?”

    “去买车!”

    阿星眼睛一亮。

    “彪哥,我上次那辆牌子是雅迪的,不过我听说艾玛的也不错……”

    彪哥:“……”

    我特么……

    “我们买迈巴赫的!”

    ……

    另一边,汪兆平等人追踪着丧狗的车,一路向东。

    过了半个多小时左右,来到一处村落附近,目送对方拐进了一栋小院。

    两辆车重新汇合,汪兆平走进商务车,里面除了三个警员,还有一些电子设备。

    除了一个司机,秦晓茹正在电脑上调取卫星地图,还有一个警员正拿着长焦摄像机,在对着小院拍照取证。

    “看一下这是哪里!”

    “报告汪队,这里是仓太码头附近,前面就是长江口,过去就是明崇岛!”

    “出海口么……”汪兆平脸色一喜。

    跟孟老弟的情报又对上了!

    “一个常年混迹赌场的赌徒、瘾君子,在赌场里一输就是数万十数万……如果这个丧狗有问题,那么对方干的很可能真的就是非法走私的行当!”

    以一个老刑警的眼光,丧狗这种人与走私犯这种职业的匹配度极高。

    “在公海上进行交易,不仅隐蔽性更高,更难追踪。

    而且外籍船只上,还要受到执法限制,是不少文物走私团伙的惯用伎俩。

    如果按照情报中所说,对方的交易时间就在明天晚上。

    那么最迟今天或者明天,这个丧狗应该就会和上线交接物品,然后再想办法将东西弄上船……

    我觉得,这里说不定就是一个偷渡违禁物品的窝点。

    去查一查这个小院的户主!”

    “是!”秦晓茹手指如飞,在电脑上操作着。

    汪兆平所说的公海执法限制的情况,并不是某些影视作品中出现的那种以夸张叙事性手法,即便杀了人都不用偿命的过时概念。

    所谓国际公海,指非属于任何一个国家领海或内水域的海域。

    根据【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第六条【属地管辖权】规定。

    “凡在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也就是只要在领海以内,或者公海上但属于本国注册船只,悬挂本国国旗的,国家都有权执法。

    外籍船舶在公海的犯罪行为虽然不在此列,但另一条还规定。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文物交易及走私,显然是在华国境内发生,因此哪怕是外籍船只,警方同样拥有执法权!

    当然,话虽如此,但一旦涉及公海外籍船只上的犯罪问题。

    如果登船检查追捕,问题就会比较复杂……

    “找到了,户主是一个叫做林甫的男人,今年38岁。

    从登记资料上来看,他还是一艘渔船的船主。”

    很快,秦晓茹那边就给出了搜索结果。

    “啪!”汪兆平一锤掌心。

    “看来没错了,这两天盯紧这里!往来人员、可疑物品都要记录,把他们的上下线都摸清楚,我会从局里再调些人过来。”

    “是!”

    ……

    上午11点。

    一品居,1102。

    “呼~终于完成了!”

    孟浪长出了一口气,看着电脑上密密麻麻的源代码,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神色。

    经过近半个月的艰苦努力,他终于将脑子里的这套“不断更新”的核心代码“具现”了出来。

    这两次的更新,书中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哪怕继续开源,不解决剩下的两大数学难题,这份模型算是已经几乎被优化到了极致。

    也就是说,只要没有更优秀的数学家出现打破瓶颈,那么他手头这份,基本就已经是珠穆朗玛峰了……

    未来映照进现实!

    不是任何一种生物技术,反而是一种计算机技术。

    成为了孟浪手中各种技术资料中,第一个真正面世的超时空黑科技!

    虽然……它还是个半成品。

    它还差两个核心算法,前提是必须解决两个数学难题……

    又一次的木桶理论。

    短板是数学,而水已经填到最满……

    虽然是个“半桶水”,但它并不是毫无用处的。

    《双城记》中有这么一段话。

    【无心插柳柳成荫。

    经过一次次开源,利用时空重叠套娃式推进研发速度的神经模型。

    却意外地为仿生学意义上的“超级人工智能开发”带来了一丝希望的曙光,大大推进了相关科研进度。】

    没错,通过多次的开源优化,这个模型已经超前到自己有些看不懂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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