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零-《我写的自传不可能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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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去哪儿啊?”
“去买车!”
阿星眼睛一亮。
“彪哥,我上次那辆牌子是雅迪的,不过我听说艾玛的也不错……”
彪哥:“……”
我特么……
“我们买迈巴赫的!”
……
另一边,汪兆平等人追踪着丧狗的车,一路向东。
过了半个多小时左右,来到一处村落附近,目送对方拐进了一栋小院。
两辆车重新汇合,汪兆平走进商务车,里面除了三个警员,还有一些电子设备。
除了一个司机,秦晓茹正在电脑上调取卫星地图,还有一个警员正拿着长焦摄像机,在对着小院拍照取证。
“看一下这是哪里!”
“报告汪队,这里是仓太码头附近,前面就是长江口,过去就是明崇岛!”
“出海口么……”汪兆平脸色一喜。
跟孟老弟的情报又对上了!
“一个常年混迹赌场的赌徒、瘾君子,在赌场里一输就是数万十数万……如果这个丧狗有问题,那么对方干的很可能真的就是非法走私的行当!”
以一个老刑警的眼光,丧狗这种人与走私犯这种职业的匹配度极高。
“在公海上进行交易,不仅隐蔽性更高,更难追踪。
而且外籍船只上,还要受到执法限制,是不少文物走私团伙的惯用伎俩。
如果按照情报中所说,对方的交易时间就在明天晚上。
那么最迟今天或者明天,这个丧狗应该就会和上线交接物品,然后再想办法将东西弄上船……
我觉得,这里说不定就是一个偷渡违禁物品的窝点。
去查一查这个小院的户主!”
“是!”秦晓茹手指如飞,在电脑上操作着。
汪兆平所说的公海执法限制的情况,并不是某些影视作品中出现的那种以夸张叙事性手法,即便杀了人都不用偿命的过时概念。
所谓国际公海,指非属于任何一个国家领海或内水域的海域。
根据【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第六条【属地管辖权】规定。
“凡在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也就是只要在领海以内,或者公海上但属于本国注册船只,悬挂本国国旗的,国家都有权执法。
外籍船舶在公海的犯罪行为虽然不在此列,但另一条还规定。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文物交易及走私,显然是在华国境内发生,因此哪怕是外籍船只,警方同样拥有执法权!
当然,话虽如此,但一旦涉及公海外籍船只上的犯罪问题。
如果登船检查追捕,问题就会比较复杂……
“找到了,户主是一个叫做林甫的男人,今年38岁。
从登记资料上来看,他还是一艘渔船的船主。”
很快,秦晓茹那边就给出了搜索结果。
“啪!”汪兆平一锤掌心。
“看来没错了,这两天盯紧这里!往来人员、可疑物品都要记录,把他们的上下线都摸清楚,我会从局里再调些人过来。”
“是!”
……
上午11点。
一品居,1102。
“呼~终于完成了!”
孟浪长出了一口气,看着电脑上密密麻麻的源代码,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神色。
经过近半个月的艰苦努力,他终于将脑子里的这套“不断更新”的核心代码“具现”了出来。
这两次的更新,书中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哪怕继续开源,不解决剩下的两大数学难题,这份模型算是已经几乎被优化到了极致。
也就是说,只要没有更优秀的数学家出现打破瓶颈,那么他手头这份,基本就已经是珠穆朗玛峰了……
未来映照进现实!
不是任何一种生物技术,反而是一种计算机技术。
成为了孟浪手中各种技术资料中,第一个真正面世的超时空黑科技!
虽然……它还是个半成品。
它还差两个核心算法,前提是必须解决两个数学难题……
又一次的木桶理论。
短板是数学,而水已经填到最满……
虽然是个“半桶水”,但它并不是毫无用处的。
《双城记》中有这么一段话。
【无心插柳柳成荫。
经过一次次开源,利用时空重叠套娃式推进研发速度的神经模型。
却意外地为仿生学意义上的“超级人工智能开发”带来了一丝希望的曙光,大大推进了相关科研进度。】
没错,通过多次的开源优化,这个模型已经超前到自己有些看不懂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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