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至于双方贸易的方面就成了兔毛。 让黑兔人部落整个搬去大荒城也可以,萨米拉其亚在自己的部落里还真有这样的公信力和统御力。 但是萨米拉其亚说的确实也对,她尊重子民的意见。 林可想的也是如此。 强迫别人去,不如吸引别人去。 大荒城这样的先进与文明,对于生存艰难、生活单调的部落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充分利用人的欲望……呸,利用人的主观能动性,自己去创造价值然后享用价值。 只要架设起远距离传送阵,大荒城距离吞并两家部落就成功了一半了。 而除了牛头人部落的牛黄和黑兔人部落的兔毛,他们的矿产也很多。 甚至还有一些中小型部落依附于他们,那些小型部落矿产也很多。 这一趟,收获太丰富了! 当约翰来到这里时,林可知道,自己的这一趟行动圆满结束了。 接下来,看的就是大荒成的行政效率有多高了。 狐人族要大迁徙,牛头人部落和黑兔人部落要吸引…… 想想还确实挺头大的,好在林可的追随者们一个个都能独当一面,林可也能放松不少。 然而刚从圣生命同盟回到大荒城,一个人就迎面走了过来。 “林可先生,太感谢你了!” 这是一个面容年轻的年轻人,穿着一身铠甲,腰间还有两个不知名魔兽皮制作成的拳套。 林可感觉这人有点熟悉,记忆中搜寻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是你?” 喜欢这个领主大人非常科学请大家收藏:()这个领主大人非常科学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89/89134/31884772.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