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抓凶-《我能复制所有生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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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叫白宝山,以前因为抢劫入狱,被判四年。

    出来后迫于生计他又重新干起了老本行。

    因为在监狱中服刑的时候,被其他狱友欺辱,让他心生戾气,对社会充满厌恶。原本只是想抢点钱的,一时控制不住就杀了人。杀人后他把尸体掩埋,连夜逃往其他省份。

    服过刑的他自然对警察的调查有一套,懂得一些反侦察技巧,再也不是当初抢几千块钱就被抓的新人。

    就这样,他躲过了几天时间。

    一晚,他尾随一男人从取款机出来,等到没有监控的时候才动的手。抢走几万块钱后,他把手套和匕首扔在了垃圾桶里,连夜做黑车离开了当地。

    华夏的警察他很了解,他知道自己早晚藏不住,于是他打算偷渡,前往隔壁的俄罗斯。

    漠镇地属偏僻远离城市,靠近大兴安岭,与俄罗斯只有一条黑河之隔。

    黑河对岸便是俄罗斯的伊格纳斯伊诺村。

    只要逃离华夏,才能真正不被抓。

    这是他唯一的生机。

    等他来到漠镇的时候,实在是太过寒冷,他躲进一家村民家里,想找点衣服取暖,顺便偷点东西吃。没想到被发现了,于是他干脆一不做二休,直接杀死了那个村民,然后盗取村民家几万现金,连夜往黑河方向赶去。

    眼看黑河越来越近。

    他心里振奋。

    陡然,他停下了脚步,隐约间,他看到,前面竟然出现了一个人。

    ‘什么!莫非是边境巡警。’

    白宝山心里一惊,做贼心虚的他转身就跑。

    巡警手里有枪,他可干不过。

    但是他没跑多远突然感觉后脑一痛,天地一阵晕眩便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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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事情,陆宁知道他是可以避开的。

    从最早的救小孩,然后跳水救人,制服大街砍人的男人,以及血腥味打电话报警,到现在脚下下的杀人凶手。

    他知道,他的性格有些变了。

    如果他还是普通人,那么他一定会避开这些事情,尽量不去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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