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我要不要搞一个组合?-《我是第五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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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星唱片是何劲以八千五百万港币收购的。

    收购过来以后,经过几个月的经营,账面上还是有一些钱的。

    这些钱大部分是何劲之前几张专辑在市面上热销获得。

    不过并不多,大概也就两三百万的样子。

    当然了,华星肯定不会只有这么点钱。

    就单单《情谊》这张唱片目前为止就为何劲与华星唱片赚了三千万左右。

    其中,何劲的分成肯定是要与公司的钱区分开的。

    说实话,其实都是何劲的钱,只是两者之间的性质不一样。

    毕竟公司与个人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自从将华星唱片收购以后,何劲以老板的权利,将他个人的合同改成了三七。

    公司三,他个人七。

    也就是说,他现在的唱片卖出去以后,除掉渠道费、分销商分成、唱片材料费等等杂七杂八以后,剩下的钱,他个人直接拿走七成,剩下的三成才归入公司里去。

    然后,他作为老板,这三成除去公司运营以及其他各种开销以后,他又可以从公司账号里将提出来用。

    “我记得《情谊》的款项快要到账了吧!”

    何劲问道。

    “一号到账!”汤正川回道。

    “等到账以后,我的部分分成先别打给我,直接用这笔钱吧!”

    何劲说道。

    华星是属于何劲独资的,里面的资金运作他相对比较自由一点。

    虽然这样很容易出现风险……

    “我知道了!”

    汤正川挂断了电话。

    挂完电话,何劲沉吟了起来。

    不掌控一个公司不知道,等他一掌控,他才发现,钱这东西是真特么少。

    特别你要是想有所作为,如果没钱,那几乎只能空想。

    所以,他此时突然觉得华星唱片的赚钱速度太慢了。

    靠他跟周惠敏,虽然一样赚了大钱,但他始终觉得差了些。

    “想什么呢!那么出神!”

    小犹太拍了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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