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夜晚九点四十。 纽约一家大型夜店门口,迈克找了个位置停下车,随后径直往夜店走去。 美国纽约经常会被称作是“永不沉睡的城市”,因为入夜之后,城中街头各种酒吧与夜店数不胜数。 作为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纽约是一座盛产派对动物的城市之一。 三叶俱乐部,这是这家夜店的名字。 美国人天生都是派对动物,百分之七十的美国人都是夜猫子。 不论有钱还是没钱,晚上到夜店潇洒一回,这几乎是每个人美国人的常态。 不过,迈克却恰恰相反,他不太喜欢夜店这种场所。 这与他大学时期的经历有关。 他大学时也是夜店常客,直到某次在夜店因为女人被当地黑帮差点打了个半死。 自那以后,迈克便对夜店产生了厌恶感。 他认为这种地方是美国的地下世界,是罪恶盘踞滋生的场所。 …… “迈克先生?” 刚来到俱乐部门口,一个似乎已经在那等了好一会的黑人小伙主动开口问道。 “是的,我是迈克!” 迈克点了点头,掏出自己的记者证。 迈克是来工作采访的,在提前的时候,他就联系过了俱乐部的常驻大打碟人员史密斯。 “您好,我是史密斯,很高兴您能光临我们现场进行采访。” 史密斯很高兴,黝黑得看不太清的脸上露出了白洁无比的白牙。 在之前的电话中,迈克的说法是想采访他,了解打碟这个行业,并说自己了解到史密斯是纽约最具盛名的打碟师,所以想对他做一个采访。 史密斯在纽约各大夜店的确小有名气。 他的打碟风格劲爆、激情。 有传言说,当史密斯站在台上开始打碟,不管你有什么烦恼,有什么不开心,在他那激情的打碟声下,你会忘记一切,跟着音乐尽情嗨皮。 虽然上面那句话有些夸张,但也从侧面看出,史密斯的确有几分本身,在当地也很受夜猫族的喜爱。 迈克跟史密斯就站在门口聊了起来。 全程都是迈克进行提问,史密斯进行回答。 “夜店生意怎么样?” “你们打碟一般播放什么歌曲?” “我听说亚洲人何劲的歌曲在夜场非常受欢迎,这是真的吗?” “夜店生意很好,我们老板正在计划开第三家分店,迈克先生,不是我吹嘘,现在这个时期开夜店绝对是最划算的生意,基本可以说是百分之百赚。” “我们打碟播放的歌曲一般是比较激情的舞曲,如果是掺杂了电子音乐的歌曲,那会更好。 掺杂了电子音乐风格的音乐,我们用机器进行合音会更加方便,而且这种风格的音乐也会更受客人的喜爱。” “噢!何劲,是的,他是我们打碟师的偶像,他的很多歌曲都融合了电子音乐风格在里面,非常前卫。 特别是他在韩国发行的两张舞曲专辑,里面的歌曲非常劲爆,我们几乎可以不用任何机器融合就能进行现场表演。” 迈克此行的目的是什么? 并不是真的来关心夜场生存问题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