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当断则断-《网坛之数据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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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为了争取“自由”。

    实际上,那份赵星凝给他的管理条例算是私下透露给他的,真正叫他回国的网协高层甚至没有和他明说。

    管理条例第一条:个人参加比赛必须按照国家队标准上缴比赛奖金;

    第二条:个人签约经纪公司后安排赞助、广告、代言必须经过网协上层同意;必要时需将网协推荐企业纳入第一优先级;

    第三条:训练场所需要选在国内;训练期间需接受现有团队的统一管理;

    第四条:比赛征召,如戴维斯杯、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等代表国家参赛的,不得推脱,无条件退出冲突赛事。

    虽然名为暂行办法,但这已经准备实际实施。

    好的,那么问题来了,这分条例从程序上道义上,有问题吗?

    没问题。不管兰逸飞是不是国家队成员,他终究是注册过的运动员,需要接受网协的规定——因为他还不能参与规则制定,能做的只有接受。

    除非他不打球或者移民国外。前者他做不到,后者他一样做不到(尽管任何国家都会接受他的申请)。

    ok,那么这份条例从对兰逸飞影响的角度来看,有问题吗?

    没......没有问题才怪!

    问题大了!

    戴维斯杯这些赛事暂且不提,这还算好。虽说顶尖高手并不爱参加这些团体赛,不过仍处于成长期的兰逸飞完全可以从中收益。

    反正兰逸飞内心已经有了决断,一定不能被限制团队组建以及具体训练上面的事情!

    ......

    “兰逸飞选手,恕我再重复问您一遍,您确定了,接受其他所有条款?包括奖金上缴比例?其实,这是有商量余地的。”

    一个瘦削的眼镜男来回晃动着手中的笔。

    兰逸飞看着这位“全心”为自己着想的沟通者,微微摇头问道:“所以说,你们自己快速拟定的东西,其实并不广为接受,是吗?”

    眼镜男尴尬地笑道:“这种事情,本就容易受到上面的影响而发生变动......”

    兰逸飞敏锐地察觉到了对方话语里的额外信息:“上面?难道不是与制定条例同级别的部门反对?”

    兰逸飞可以确定的是,经过自己的沟通,他的家长找了一些相关人士帮忙;赵星凝也曾隐晦透露过,他的老队友们会尽己所能地帮他。

    只是,这并不像这二方的努力取得了效果。

    因为,这未免太顺利了一些,就连办事处的人都暗示可以提出自己的条件。

    兰逸飞突然轻笑一声:我想什么呢,顺利些还不好?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点头回答道:“奖金、参赛这些,我都接受,只要我和自己团队合作上面足够自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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