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却说此时的歌伎,一般都还只是卖艺不卖身。当然,这主要还是因为此时文人墨客保持着良好的风气。如果你看上歌伎,可以跟人商量帮人赎身,大都不会用强。 而歌伎本身,也具有一定的才学,至少在音律歌唱方面,能够打动人心。至于长相,那自不必说了。 厅中坐了二三十人,眼神没有一个不是跟着那道缓缓走出的倩影移动的,就连刘云也不例外。 有些人甚至连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歌伎的工作是取悦男人,方式是唱歌。 男人看歌伎却不是为了听歌,而是看歌伎。 刘云仔细看着这司秋秋,只见其人长得的确标志可人,身材极好。 “跟红昌有差距,不过不大。” 司秋秋盈盈行礼,然后抚琴唱歌。 “梅花三弄!” 刘云万万没想到,这司秋秋竟然唱的是自己写给任红昌的这首。 “梅花一弄戏风高, 薄袄轻罗自在飘, 半点含羞遮绿叶, 三分暗喜映红袍。 梅花二弄迎春曲, 瑞雪溶成冰玉肌, 错把落英当有意, 红尘一梦笑谁痴。 梅花三弄唤群仙, 雾绕云蒸百鸟喧, 蝶舞蜂飞腾异彩, 丹心谱写九重天。 ~” 司秋秋还在继续唱,刘云竟然跟着轻轻哼起来,这司秋秋的意境,竟然丝毫不比任红昌低。 这词曲第一次出现在阳翟县,刘云竟然会跟着唱,且曲调辞藻竟然一模一样,许多人便投来目光。 司秋秋也似乎发现了什么,一边弹唱一边望向刘云。 (本章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