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阳宅-《巡阴人》
第(1/3)页
看这死女人的做派,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连半点家务活都不会干,不用说,肯定是个出身富贵人家的大小姐!
这下可发财了!
可我没高兴多久,就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这死女人以前是有钱,可现在已经过去了百来年,这段岁月战火连天,可是不太平,她以前的钱还能留到现在吗?
果然,青子想了想,说:“我当年的钱全存在钱庄里,应该是没了。”
我无言,心情郁闷透顶,只能埋头大嚼牛排。吃好饭从店里出来,低着头,边走边盘算这剩下的五千块钱该怎么用。青子走在前面,头发用一条紫色发带系了,穿一条淡青色的褶边连衣长裙,裙袂飞扬,飘飘若仙。
每当在这种时候,我总是分外地想念起我家三叔来。虽说比起颜值,我三叔拍马也赶不上这死女人,但好看又不能当饭吃!要是三叔还在,哪还需要我一个十二岁的毛头孩子为生计在这里快愁白了头?
我计议了一路,最后还是决定租个房子住下来,就这么些钱,继续往前旅行是不可能了。
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是南方的一个小城,人丁颇为兴旺,周围多丘陵,城中水系发达,气候也比较宜人,适合居住。
半路抽空跟附近的大爷大妈打听了一下,嚯,这房租费可也不便宜,随便租个一室一厅的,都要八百一千的。我想着青子睡一个房间,我就在客厅里睡个沙发得了。可就算这样,我们手里头这五千块钱也顶不了多久。
我正埋头冥思苦想,没发觉前头的青子突然停下,差点就一头撞了上去。她从手腕上脱下一个镯子,丢了过来:“拿去当了。”
我接过,见那是个黑银手镯,镯身镂空,雕刻着繁复古朴的花纹,看上去似乎很有些年头了。我之前见她经常戴在手上,应该是很喜欢的随身之物。不过她既然拿出来了,我当然不会客气,虽然不知道值多少钱,但总归能换多少是多少,银镯子还能比吃饭更重要?
正好附近就有家典当行,我把镯子揣兜里就去了。老板是个六七十岁的干瘦老头,戴着副厚厚的老花镜,见我过来,挥挥手说:“小孩子去别的地方,别挡着做生意哩。”像赶苍蝇似的。
我没理他,把镯子从口袋里掏出来,往案上一拍,说:“当这个!”
那老头狐疑地瞅了我好几眼,估计是以为我是哪家的熊孩子,偷了家里东西出来当。我不耐烦,敲敲案子:“还做不做生意了?”
那老头这才走过来,扶了扶老花镜,拿起镯子放在手中观瞧。
“这东西年头是有些的,雕工也精细,只不过这黑银嘛,不怎么值钱。”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