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野牛-《费伦的狂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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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没有计时的工具,所以罗德很难确定,狼群行走多少时间,才能从巢穴到达水源地。
他自己大概估算了一下,他们差不多已经行走了两个多小时。
以狼群的行进速度,他们大约走出了十公里左右。
这个距离,对狼群来说并不算远,发足狂奔的话,一小时不到就能回到巢穴了。
但是到了这个距离,其实它们已经走出狼群划定的狩猎场了。
要不是母头狼确定前方就是河流,罗德他们其实应该转向或者回返了。
在荒野中行进了这么久,狼群自然有遇到过几次猎物。
野兔、野鸡、鸟雀、老鼠,荒野之中最多的就是这些小动物。
狼抓小动物的本事,也是非常厉害的。
狼的爪子,天生就适合刨土,就算小动物逃到了地洞里,要是没有其它出口,被狼一堵住,基本上不可能逃脱。
不过既然前方有河流,罗德自然不会把时间,浪费到捕捉这些麻烦的小动物身上。
除了兔子会肥一点,其它的比如老鼠这些,就算抓住了也没几两肉。
浪费力气在它们身上,完全没有必要。
狼群的狩猎行动,完全是由罗德来决定的,他不想抓小动物,其它狼也只能听从。
“我好像闻到水流的味道了。”
又走了好一会,罗德终于在空气之中,闻到了水流的气息。
与此同时,一股浓厚的草腥味也顺着风飞入了他的鼻腔。
“这是?”
“是野牛群。”
母头狼回答了罗德的疑惑。
“野牛!”
这可是上好的肉食来源,一头成年野牛,足以让七头成年狼吃饱了。
而且生牛肉不需要烹饪,也非常美味。
地球上本来就有生吃牛肉的传统,据说这种直接从牛身上切下来的牛排,味道非常甘甜??
罗德并不是西餐爱好者,也从来没有吃过这种零成熟的牛排。
但是对比臭烘烘的地精,牛肉就要好上太多了。
当然,如果能把火升起来,罗德其实更愿意吃熟的。
只是荒野之中,杂草灌木虽然多,结实的木头却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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