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个时候,周放已经看完了合同。 合同上虽然圈圈点点,不过真正改动的地方并不是太多,当然全是在维护盛唐的利益。 比如之前合同上写了,移动和飞信可以为盛唐做广告,不过前提是非竞争性软件, 至于非竞争性软件的概念到底是什么,十分模糊。 改动过后的合同上把竞争性软件的范围明确限定为移动网和互联网相联合的通信软件,这样避免了移动以后随便拿竞争性软件为借口,拒绝为盛唐打广告了。 虽然发生这种可能的概率极低,不过生意场上的的事情,说不准的。 除了这点的改动比较大之外,其他改动都像是抠字眼,把许多模棱两可的内容全部都具体化了,周放把合同放在桌上,笑道:“小妤不愧是学法律的,还是你们专业!不过这事我还得跟领导汇报一下才行!” “……” …… 周放的效率很高,十分钟后就打完电话,从外面走了回来。 “段总同意了,不过也提出了几个改动,他让我转述给你,如果你同意,那就可以签了。” 生意场上的博弈大抵如此,一方提出来一些意见,哪怕对方全同意,也得改改,才不至于显得自己这边太弱势了。 盛唐笑笑,做了个“请”的手势。 按照周放的说法,他们在合同里又增加了两条协议,第一条是禁止盛唐以后跟除了移动以外的其他通信公司合作,一旦违反,那移动可以单方面终止合作。 这一点很好理解,毕竟飞信的著作权证书都在盛唐这里,他可以随意改动一下,然后卖给移动的另外两个兄弟,他们不得不防。 第二条则是定了一个两年的期限,移动和飞信可以为盛唐的软件打广告,不过以两年为限,如果超出这个期限,移动可以酌情为他做广告,但到时候盛唐必须支付相应的广告费才行。 生意人老奸巨猾,盛唐算是见识到了,估计他们觉得盛唐一个大一新生,做这款飞信花费了不少精力,等他再做一个,不知道要浪费多少时间呢,两年内可能都够呛! 刘思妤看到这一条,马上去拉盛唐,并且偷偷给他使了个眼色,想让他再谈谈,因为她也觉得这个期限太短了。 不过盛唐却对她笑了笑,因为他已经想好了下一个软件做什么,而且根本不用两年。 “好,我同意。那就以这个合同为模板,然后加上咱们各自增加的条款,周师兄觉得如何?” 第(2/3)页